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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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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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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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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9-10-21 周三, 上午8:36    标题: 《史记》之误 引用回复

《史记》之误
司马迁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记载的扁鹊,早就引起了争议,注中疑点有三:一是扁鹊给专国的赵简子治“血脉病”,据《左传》记载赵简子专国在晋定公和晋顷公时,《史记》则记为“当晋昭公时”;二是《史记》记载扁鹊给虢国太子治病,赵简子在世时,虢国早已亡国了;三是《史记》记载扁鹊见齐桓侯,注引傅玄曰:“是时齐无桓侯”。《战国策》记载的是“扁鹊见蔡桓公”,赵简子在世时也没有蔡桓公。
其实,《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开头就有错,以致误会至今。
司马迁写道:“扁鹊,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
这样一来,扁鹊和秦越人就成了同一个人,而文中所记的却不是同一个人。从下面这个时间表就可以看出:
蔡桓公死于公元前694年;
虢国灭亡于公元前655年;
齐桓公死于公元前642年;
赵简子死于公元前475年;
可见,不管扁鹊见的是蔡桓侯还是齐桓公,都不是给赵简子治病的扁鹊。
更让人感到“驴头不对马口”的是司马迁写的扁鹊之死:“来入咸阳,闻秦人爱小儿,即为小儿医……秦太医令李西,自知伎不如扁鹊也,使人刺杀之。”
秦的都城原在栎阳,建咸阳和迁都咸阳是在商鞅变法期间,竣工和迁都是在公元前350年,离赵简子死也有120多年了。死的不可能是给赵简子治病的扁鹊,也不是给虢国太子治病的扁鹊,更不是见蔡桓公的扁鹊。
对此如何解释呢?
注中引自《正义》:“秦越人,与轩辕时扁鹊相类,仍号之为扁鹊。又家于卢国,因命之曰卢医也。”
岂止秦越人!当时各诸侯国都有本国的名医,特别是穷乡僻壤为百姓治好疑难病者,人们即以扁鹊称之,并将其事传扬。而给国王治好疑难病者,更是举国皆知。即使是同一件事,蔡国就说是见蔡桓公,齐国就说是见齐桓公。正如今人考察秦越人的籍贯一样,河北人说是今河北安邱,山东人说是山东长清县。至于到底是哪里,让历史学家们作那些无聊的争论去吧,我们且说我们的看法。
总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秦越人是被称为扁鹊的名医,但扁鹊不是对秦越人一个人的尊称,而是对很多名医的尊称。
中学历史课本注曰:“扁鹊,名秦越人,战国名医。”其实也是跟着司马迁将错就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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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拒缪斯之诱惑,因为爱好而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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