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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属于思念的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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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发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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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9:57    标题: [原创]属于思念的时段 引用回复

只猜是小瓷叫我来这里的,如果不是,只是一个误发的邀请,那么,在这里做一个心路里程的备份,希望不会打扰旁人。

属于思念的时段,是为了纪念一个人,陪伴我从懵懂到成长。并以此作为集合的总题目。



属于思念的时段 2003.03


12—21度,薄阴的天气,间或有小雨。天气预报如是说。
下意识想起的是他的咽喉炎,空气干燥也咳嗽,空气湿润也咳嗽。

让电话铃声响起的是一个来电无法显示的号码,而正是这未知,让我知道是他。
你还好吧,他问,SARS没影响吧。
没有。有如安心或者陈旧,我静静地,等待他的下一句。
不要随便出去,在家里好好呆着。
这个时候,这样的问候,让人觉得落寞,却合乎常情。

竟然想起临钢笔字帖时,最喜欢的一篇:庄因——雨天。
带一点点隶书意味的楷体,和着雨天里的清爽和平静,
一个字,又一个字,心里的积郁就能沉淀,就能改变。
把整个身子都俯在书桌上,自己,就成了一支笔。

你又不说话了,他说,你总是教我猜,教我心里没底。不过… …
我明白他的不过是什么,静默中,他和我一样,在一起,却又游离。

悄无声息地,我挂了电话。他和我一样,等待的,也是这一刻吧。
他说过,他在想什么,我都知道。
他只是,想问问我好不好,也顺便告诉我,他也无恙。
我都知道。

悉尼,12—21度,薄阴的天气,间或有小雨。天气预报如是说。
这个早晨,在不经意中看到。蓦然发现,已经很久没有关心过他的天气了。
才知道,原来,属于思念的时间,是分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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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5-10-18 周日, 下午6:50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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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00    标题: 时间的魔力 引用回复

属于思念的时段,本是编入《时间的魔力》小集里的。

(一)习惯

久了,淡了;久了,也倦了……这是一个朋友的话,
那时她正准备失恋,并打算以此作理由,这是多么的自然合理的,借口。

时间的无边魔力最深刻的体现,应该就是他会让人养成习惯,习以为然。

对于自己来说,无论多好的事情,习惯之后,只会觉得那是理所当然,
于是忘了心存感激,于是渐渐忘却了它们对于自己的美好,
觉得它们再平凡再理所当然不过,忘却了自己曾经如何艰辛地追寻它们。
习惯之后,自己会觉得平淡,却不希望太大的改变,
因为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这样的晨昏四季。
可是,要如何弥补自己因为平淡而变得麻木的感觉呢——意外的刺激。

婚外的恋情之所以能此起彼伏,也就是因为习惯之后的贪心不足吧。
因为忘了,岁月改变的是外表,没有改变内在价值。
爱人之所以是爱人,就是因为她(他)还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
这个时候,也许应该问问自己:我,忘了她的美好(他的勇敢)了吗?
如果没有,又怎能轻易辜负她(他)对自己的期许,将一生交付自己的托付和相伴一世的承诺;
也问问自己,是否真的不会害怕,岁月打磨之后,自己会有,当时轻别意中人的悔恨?

爱情故事里常常安排男女主角在岁月中彼此习惯,到了爱情觉醒的年龄,他们会在一夕之间了解:
自己想要的,并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自己真正需要的,已经被时间隽刻在骨髓之中,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
长腿叔叔的养女之所以后来能成为他美丽的新娘,也只是因为长腿叔叔默默关注的只有养女一人。
且不论他关注的方式和出发点,只是那个小女孩,已经成为他的习惯,
成为他生命中绝不能缺失不能更改的最重要的部分。

这或者是对习惯的另一种阐释,或者是对习惯所带来的淡漠另一种形式的补偿。
然而这并不相悖,或者我们自己作出选择,选择一个结果成为习惯;
或者时间为我们选择,选择习惯成为我们要的结果。
人们总说时间是无情物,然而正因为时间无情,才能洗炼出那些不会被岁月的刀锋割裂的真情。
迷惑于短暂的刺激和起伏,何妨回头看看我们已有的习惯,那些我们曾经努力争取,历尽艰辛得来的结果。
岁月嬗递改变的只是外表,而不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清楚明白的那颗为了自己,
还因为有了自己的呵护,已经逐渐变成金子的一颗心。

或者,在我们无从选择的时候,
还可以尊重和遵循,时间——这位看似无情,实则情深无限的魔法师,
已经为我们做的选择,且经由他磨砺成金的选项——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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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4-2-05 周三, 上午8:07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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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02    标题: 引用回复

(二)复活的象牙红


发生过的事情是不会被忘掉的,只是你没想起来……
《芊羽芊寻》里,为了让小芊想起从前的事情,夺回小白龙的自由,钱婆婆如是说。

徒步赴朋友的邀约,邻近的小区终于拆掉了红砖围墙,新建的花坛里草长得青翠。
然而那些树,我的眼眶竟然隐隐有湿润的感觉,
虽然没有开花,可是我看着那些碧绿厚实的有三片子叶的树叶,我知道,那是象牙红。
故乡的小院里,从四月一直开到十月的,凝固的火焰一般的,成串的,象牙红。
在轻度酸雨的季节,象牙红的美丽耀眼而稳重。在异乡的人行道上,躲闪不及的并不只有乡愁。

因为象牙红,因为红。

或者是自幼病弱的缘故,对于红,我并不热衷,红之于人的吉祥和呵护,与我无缘。
我极少穿红衣,买红色的饰品,尤其是在最疼爱我的人咯血而去之后,我更不沾红色。
唯独象牙红,还能自由地在我的眼眸中跳动,因为她的红,不带任何污秽,
不嚣张,不刺眼,纯然的红,如此醒目,又如此安静,没有丝毫垂死的意味和气息。

旧居的象牙红树下,有我用两方纯白手巾做成的布袋,盛了这世上最疼爱我的人的一抔骨灰,
在那颗树下,在泥土之中。十年了,我没有去探望过他的墓,因为他已经复活。
在那棵象牙红的树上,他的爱,放了花,和从前一样,真实而厚重。

我不要他牵挂我,不要在夜里梦到他,不要在这世界的某一处撞进一团阴凉却并不感到陌生和害怕,
因为我知道那是他对我放心不下,迟迟不能重新站在阳光下。
我几乎忘了他,我希望他已经新生,不论是哪一种生命的形态,
我希望他在阳光之中,有温暖,也能释放温暖,疼我爱我和从前一样。

在异乡姹紫嫣红的花海里,木槿红得轻薄,美人蕉红得驳杂,夹竹桃的红有隐隐的杀气,它们都不是我记忆中的红色。
在一片蓊郁而庄重的绿荫之中,隐藏着,我几乎忘了的红。

发生过的事情是不会被遗忘的,只是,我还没有想起。
只需要一点点提示,我就发现,时间,早已将那些温暖烙印在我的心肌,
每一次心跳,它们都伴随这我,它们对我,绝对不离不弃。

曾经说过不曾感受过阳光的温暖,因而鄙薄它的长处,
也曾经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喜爱青稞干白,只是每当喉管漫过那随着年份越久便越呈晶莹剔透的淡金色的液体,
除了些微的酸,还有醇厚,还有一丝丝高原上干净的阳光的温暖,象他一样,从高原下来,因而有了我,
他给我的爱,如同高原上的阳光,如同旧居的象牙红,干净而温暖,真实而厚重。
也许,他并没有重生于那颗象牙红,
然而,无论他已经离开我多少岁月,多少光年,无论他重生在哪颗未知的星球,以什么样的生命形态,
我知道,他爱我,永远永远。


——谨以此文纪念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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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2-9-15 周六, 上午9:32修改,总共修改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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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04    标题: 引用回复

(三)斑驳 2002

窗外无云,群山以初始的崩裂状态袒露于天下。
刀劈斧斫般的褶皱,证明的是数百万或者数千万甚至上亿年前的不安、撕裂、创痛和爆发。
山脉已无所谓向背,阴面与阳面都那么深刻。
树,深绿色,沉淀了所有人迹未至的时间;
湖,近似于标准的等腰三角形,是自然的刻度,不假人手,碧绿的湖水,蕴含了所有来自久远世界的清澈。

窗外无云,却能遥见洪荒,是如何浩渺却又温柔有力的潮汐,磨蚀出那一片广阔的圆润丘陵。
曾经深入水底身为海沟,那一道宽阔细致的黄沙到今天依然清晰可见。
树,翠绿色,秀美而灵巧;
河,翠绿色,似玉带。

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表面总是如此斑驳着,时间是风,播种了树,灌溉了水……

空乘甜得腻人的声音说,本次航班将于9点40分到达重庆江北机场,地面温度24摄氏度……窗外无云。

窗外浓阴,云层白茫茫一片,下面无物可见,
只是同航道的另一航班倏地掠过,一缕轻烟也没留下,只有自己的影子投射在云层之上,辽阔的和孤独渺小。
民航画报上一则故事上说被唠叨也是一种幸福:

男人小的时候,奶奶不准他吃鸡爪,说吃那个东西读书不好;
男人大学时候,妈妈叮嘱他睡觉盖好被子,说你胃凉,千万别受风;
男人婚后,老婆说你这是饭后第三支烟了。

男人大学宿舍里接到家里电话,奶奶去了,嘴里的五香鸡爪麻木无味;
男人出差时在火车站,手机里说妈妈去了,火车气笛撕心裂肺地长鸣;
男人抽烟时发呆,烟烫到手指,想起离婚的老婆,想起这是饭后的第三支烟。

男人的儿子回家了,男人想找儿子说说话,不到10分钟,儿子起身说老爸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唠叨。
男人背过脸去,擦着眼角的老泪,不知道儿子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被唠叨是一种幸福。

走之前和妹妹发生争执,因为她批评我的朋友。
因为工作的关系,她对于不相熟的人们圆滑而客套,我有些反感,隐约觉得她浮躁;
也因为她的工作性质,她对别人的要求和对她自己一样严苛,我想到的是吹毛求疵却也公平。
或者,她也不太能接受我懒散却又有些刁钻的生活态度吧。
但是我和她都知道,我在乎她,她也在乎我。

生活的表面也总是如此斑驳着,挚情是风,抚平了伤,温暖了心。

窗外浓阴,云层起伏不平,什么时候风一吹,它就散了,于另一片天空再聚集。
空乘甜得发腻的声音说:本次航班将于18点10分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地面温度24摄氏度。

突然想起家门前的花坛里,蓝色朝颜旁的五叶香水黄月季挡不住小粉蝶的幼虫,那爬满光秃枝干的小青虫总让人起鸡皮疙瘩。
另一边的三叶红玫瑰和七叶白蔷薇,静静偎依在茉莉的身边,完好无缺,那茉莉也长得繁盛。
相较之下,自家阳台上的单盆茉莉就孱弱了许多。隐约觉得,那茉莉,象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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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5-12-21 周一, 下午8:43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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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08    标题: 父亲的智慧 引用回复

父亲的智慧

是一种慈悲,从我不懂智慧和慈悲的时候就开始体现。

(一)阅读和自由
我童年时因病不适宜运动,所以看上去好静,因为不常接触阳光,于是渐渐有自闭的倾向。
因为三岁开始识字,所以阅读时毫无障碍,于是父亲为我买了许多的书,甚至是成年人看来不该是六岁女孩子读的:
《趣味地理》:
一套四册,三十二开一百五十页每册,密密麻麻全是字,有少量插图。
从此我知道地球另一边的黄石公园,雷克雅未克的雨,现在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上最完美的火山锥--马荣火山,
安赫尔瀑布,经济危机,牛奶倒进了密西西比河……
《十万个为什么》:
最爱看的是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动物、植物,仿佛那时起我的性情就已初定,
人,是何其复杂纷扰的东西,看单纯又丰富多彩的世界更合适些。
《海洋世界》:
童话连环画,漫画风格,一套十二册。
我于是知道旗鱼,箭鱼,海豚,它们游泳的速度在大海里排在前五之中,翻车鱼,是地球上最厉害的母亲,一次产卵四百万粒……
《对越自卫反击战》:
一套七册的连环画,版画风格,
现在看来是一件说不清道不明的政治事件,充满了血腥和杀伐,
其时未知沸腾热血为何物,生死离自己遥远到不可触及。
《凡尔纳全集》:
我最喜欢看的是《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因为小儿子看见了鹬。
《三个火枪手》、《茶花女》、《哈姆雷特》、《威尼斯商人》……

也许那时记忆力好,读书也还不会动脑,是以不累。
而自己,因那时候的阅读,在老师们上课的时候接得下句,很是得意,满足了小小的虚荣心。
也许父亲自己,向往的就是这样的阅读状态,看见我读得又多又快,他总是愉悦的。
如果说父亲于那时将他理想中的阅读状态寄托在了我身上,那么这寄托无疑是成功的,而且对我没有任何害处,我的父亲,是爱我的。

第二个读书的狂热季节,是初一的暑假,书占领了我的床,我睡在地上。
《红楼梦》、《聊斋志异》,诺贝尔文学奖的一小部分(因为老外的东西翻译成中文之后太过晦涩艰深),
金镛先生的十五部作品,古龙,还有梁羽生,
琼瑶
(因为看她的书,被初中班主任--语文老师认定我已中毒,
后来在广州街头上听见一初一女生大声对同年纪男生说:我男朋友在你班上,
何其光明正大,有些失笑),
雪米莉的“女字系列”
(妈妈说这些书有黄色内容,于是在我读完之后叫我烧掉,又笑),

分明是闲书,父亲却并不制止,还和我分享,甚至帮我问楼上郭爷爷杨叔叔借。

父亲继续买书:
《隋唐演义》、《西游记》,然而说实话,父亲这样的举动,对我的选择已无任何影响,
父亲买的这两套白描的连环画,里面大部分比较漂亮的女子绣像,还有完整的骑马武将,都被我剪了下来,原本夹在某部大辞典里,后来也杳无踪迹。
虽然我也接受了父亲推荐的另一部分书籍:《肖邦--花丛中的大炮》、《巴尔扎克》、
《人间喜剧》(是我喜欢的为文方式,写的人不会太辛苦,因为不需要写冗长的大纲,读的人也不累,因为不需要读得昏天暗地),
《闪击法兰西》、《诺曼底登陆》。
然而父亲并不怪我,也不强迫改变我在阅读内容中的不平衡状态,也许父亲觉得,我自有我的平衡,父亲对我,永远宽容。

和父亲的宽容相比,我的那位班主任,在我一次期中考试的作文的某个句子下面划了波浪线,
因为那句子说:“当达尔杜弗跪在地上向夫人求欢时,他那么的虔诚,他发誓自己不会伤害任何人,哪怕是一只蚂蚁。”
这位老太问不出口,然而她准确地知道求欢的含义,诚然有那个时代那样的沉闷的精神桎梏,
然而对我来说,那道下划波浪线的滑稽可笑,我到现在也不能忘记。

第三个读书的狂热季节,父亲已离我远去,我省出零花钱买自己想要的书,
《红楼梦诗词赏析》、《台湾诗人十二家》、《词林诗话》、《吉鸿昌》、《京华春梦》、《京华烟云》、《玉梨魂》……
第四季,我开始压榨表哥们学长们,要他们买书或者帮我借书,《好兵帅克》、《走过西藏》、《世界散文精品赏析》、《我是猫》……;
第五季,我已经工作,清闲的工作时间里,我也读清闲的书:席娟、于晴、温瑞安、诸葛青云、柳残阳、《断枪残简》、《百劫红颜》,
也是在这个时段,我才开始接触席慕蓉和三毛,好象晚了点……
第六季:《细雪》、弥尔顿《失乐园》、《巨人传》、《风暴眼》……
现在是第七季,我喜欢看的,除了玄幻小说之外,
还有几乎所有语言轻松的文字,或者我不了解的历史,都能激起我莫大的阅读兴趣。

我将我所读过并且还记得的书都列在这里,并不是想要炫耀自己,甚至在方家的眼中,这样的阅读全然混乱不成体系。
只是因为我确信,这就是父亲坚决认定的,
在父亲所向往的理想的阅读状态里,在他所允许的百无禁忌的阅读范围内,
我获得了非凡的自由,而这种自由,也是父亲深深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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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2-9-15 周六, 上午9:43修改,总共修改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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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13    标题: 引用回复

(二)病中趣

父亲的样貌俊秀端正,虽然不高,然而挺拔,有男人风范,
在大学里和两个要好的同学同吃一个饭盆,同生一种疾病,肝炎,于是,他们做不了排球三剑客,只能是三肝炎。
我听妈妈给我形容父亲手术割除的已经完全失去功能的肿大的脾脏,足足装满了一盘,那种白色的搪瓷方盘。
那时我四岁,在奶奶家,奶奶要我写信给父亲,我开始不肯,差点吃了竹笋炒肉丝。
我第一句写:爸爸病好些没有?奶奶黑着脸斥责我,写生病干什么?
于是我知道,奶奶不想父亲生病,其实谁都不想父亲生病,尤其是我。

我爱我的父亲,因为他爱我,而且偏爱我,因为妈妈偏爱妹妹,我在心里这么觉得,并且因此获得平衡。

我也病了,为了防止我的病发作,我每月都需要打针,并且那药剂自针尖进入肌肉就必须立即全部推注,每次打完臀就痛得走不了路,
然而那时,无疑是我最觉温暖的时刻,因为父亲,会背我回家,伏在他的背上,世界安稳如磐石,我不用想任何事情。
在我请病假不用上课的时间里,父亲总会推自行车驮着我到处走走,不骑,是因为我不能受风着凉。

当我好些的时候,父亲就差一些,于是妈妈得出一个结论:
我们家存不了钱,一有钱就有人生病住院,对于妈妈来说,这是莫大的压力,还伴有莫大的劳累:

父亲生病住院,妈妈要请假,于是两个人都暂时无法工作,父亲的病是花钱的绝对高手,于是经济上的困难,是我家的首要难题,
幸好我和妹妹都不吵不闹,然而因为父母无暇顾及,我们难免比较冷淡,
在邻居的眼里,我们是小小年纪就如此冷静安然,实为父母省了许多麻烦。

然而我也住院了,那年我七岁,二年纪暑假,食欲不正常,会提前饿,于是请假没上班来照顾我的父亲陪我去吃了豆花饭。
回病房的时候,妈妈已经送饭到了,且已经等了很久。
我觉得对不起妈妈酷暑正午的奔波,父亲也这么觉得,所以低着头不敢说话。
而妈妈,怒容满面,却因为我生病不能发作。
我们彼此隐忍谅解,但是我和父亲,面对妈妈,也许就象暴龙脚下动弹不得的难兄难弟,
也许正是因为,父亲和我,更能彼此了解和体谅。

父亲的病更重了,因为出差病情恶化,出现严重腹水,住院无可避免。
妈妈因此成了外交专业人士,除了工作,她结识了医院的院长,住院部的主任医师(是父亲的高中同学),
她和县长打交道,因为要在八十年代报销掉父亲每年近万元的医药费,实非易事。
妈妈,是无可置疑的坚强和能干的女人。我能做的,是带好妹妹,在家做饭,送饭。
然而还有一样我最喜欢的事情,是陪父亲钓鱼,就在医院后面的大水库。
父亲的钓鱼水平并不高,常常一个下午三四个小时也就钓到两三条鲹子,
所谓鲹子,就是巴掌长的柳条鱼,小花鲢,或者鲫鱼,大概是那么大小的鱼苗,都叫做鲹子。
阳光并不猛烈,微微有些风,我会带去按照父亲的要求预先做了鱼饵料和喂窝子用的鱼饲料,
或者就在钓鱼的地方挖蚯蚓,然后找个干净的地方铺张报纸坐下来,就那么安安静静的,陪伴着父亲,还有那一片波光滟潋。

父亲是极能干的人,会木匠活儿,泥水活儿,电工,
至今家里还有父亲亲手做的三脚三层茶几,墨红的漆,光亮的釉,哪怕再过二十年,我也不会觉得它土气。
此外,父亲是他所在的工作系统中的全国先进工作者。
而我,却把父亲的那些杂艺写在了前面,那是因为,父亲最为得意的,就是那些杂艺。
比起现在那些沦陷于十分细化的现代化分工的沟渠里,遗忘了他人的存在只看到自己的人而言,
比起连电话线都不会接的老公而言,父亲的优点简直是太突出了。
在妈妈 的心里,父亲,作为一个丈夫,他也许不称职,他让妈妈心力交瘁,他欠妈妈太多;
然而在我的心里,父亲,作为一个父亲,他是完美的。
也许正是因为我给了父亲这样的评价,于是老天爷对父亲起了怜悯之心,
不舍得让他再受苦痛,不舍得他一张口就吐出发黑的血污来,于是带着他离开了尘世。

也许父亲和父亲给予我的观念都有所偏差,然而现在的我,能明白的,
是父亲在钓鱼中让我体会到的是一种静,相对这种静而言,阅读的自由是一种动态,
在父亲身教的动和静之中,我隐约能触摸到父亲所追求的平衡。

我坚信父亲对我的爱有如磐石决不转移,是因为他的确已经对我付出这样的爱。
我已经明白其中一部分,而还有一部分,需要随着岁月流转,我才能渐渐领悟,直至我百年回身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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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2-9-15 周六, 上午9:47修改,总共修改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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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14    标题: 引用回复

珠帘秀——关于戏

小桃推荐我听了一段青姨的京剧清唱《鹧鸪天》,韵味十足,于是想起关于戏的一些片段来。
用关汉卿先生的知己的名字做了这个片段的主题,实则因为这三个字与将要叙述的内容非常匹配。
偶尔有点跑题的内容,也请看官们别见怪,因为歌中也唱:人生本是一出戏。

乡下小镇赶场,就是一种聚集,各自从山乡里走到一起,卖掉自己的农产品,再买回一些东西,包括新鲜肉,米是断不会买的,因自家种了,吃自家的。
场是分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号的,一四七号赶的那个场,在我读幼儿园的小镇——复兴,是一个乡的政府所在地,于是名唤复兴场。
二五八号赶的那个,在悦来,是名悦来场,余光中先生曾经在那里读书,
特别提到他,是因为对他的敬慕,因为他在横向(地域的宽广)和纵向(历史的查探)的修行都极深厚,
非常喜欢他的《白玉苦瓜》、《寻李白》、《飞将军》、《大江东去》,我的blog取名为“乱发当风——乱云散”就源于《寻李白》。

每逢年节赶场,大事之一就是看戏,复兴场里上演的,是川戏。
先是在木楼茶馆的一楼小戏台子上唱,毋庸置疑的座无虚席,甚至连窗台也挤满了大人小孩的脑袋,
木楼外经雨水侵蚀显现黑色或黄色条纹的石灰墙也因此生机勃勃起来。
木头的方桌和条凳早已被茶水烫熟发沉,幼时的我是拖不动那长凳的,时常磕得我的胳膊生疼。

扎红头绳穿印花布衣衫端着竹簸箕卖炒货的姐姐是忙碌的,只一圈下来,她就要去装一回瓜子花生胡豆,
汗味烟味浓重的时候,她也会别一串黄桷兰在胸口——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白兰花,我那时不能说是不羡慕她的。
其实当时所有的小孩子都会喜欢她,
哪怕是那些趴在窗台上的清亮眼瞳滴溜溜转动的黑乎乎的小泥巴脸蛋儿,她都会送一把瓜子,大人也会沾孩子的光尝一尝,
若戏没完,大人就又向她买一点,也是一种贴心的行销手段。
那时我不过四岁,哪里懂戏,直到现在还能记得这些热闹已诚属不易。

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看戏,颇有些前清遗少的感觉,
因为那时,我总是跟着爷爷奶奶坐最前面正中间那一桌,同桌还有乡党委书记邓爷爷,还有一位其时已年过八旬,眉毛胡子都全白的周爷爷。
他们算是那里的小小乡绅,虽然文革时没少吃过苦,但乡情淳朴,人心自知,
所谓发达,没有本事是断断不行的,平常人佩服的是本事,而非名声,
是以爷爷奶奶和周爷爷得以和政府官员一桌。

我最喜欢的是邓爷爷家中的白毛波斯猫,一只眼蓝,一只眼绿,人却不好亲近。
而周爷爷家里,有一张凉炕,爷爷奶奶经常去他家打麻将或者长牌。
还有一位老太太,奶奶让我唤她柳姑婆。
那时觉得,除了奶奶,这位柳姑婆是最干净整齐的人了,头面打理得光鲜至极,竟然一丝飞散的碎发都没有。
当时不认得,现在想起来,那时她穿的就是生丝的衫裤,走了极远的泥巴小路,黑色平绒布鞋上也是不沾灰的。
这位柳姑婆住得远,在柳姑婆没到的时候,我就站在炕下的凳子上给他们凑台脚,摸真正牛骨的麻将,和光滑的长牌。
偶尔还能和一把清七对,周爷爷笑笑说人小手硬,然后拿给我几粒他儿子给他寄的美国奶糖:
“下去玩吧,我们等柳姑婆来。”于是我就抱着周爷爷的黄毛虎斑大猫玩。
现在想来,他们是想改改手气。

就这样过了一年,茶楼的墙斜了,于是拆了,那些属于条凳方桌的回忆,就这样失去。
然而新的戏台又修了起来,其实是大礼堂,能容二百人。
那时会风尚不盛行,民风也淳朴很多,戏还是场的重中之重,赶场看戏,依然是头等大事,于是礼堂兼了做戏院。

那个时候因为住在礼堂边上,于是爷爷奶奶得了个小小便宜,就是在整戏彩排时,可以悄悄去看。
因为彩排,所以戏台最前端垂下一幕珠帘,戏就在珠帘之后上演,
不吵不闹的地方,只有乐器和唱腔,还有珠帘映射的朦胧闪光。
因为朦胧,因为距离遥远,所以一切都美丽了,
那凤冠霞佩的女子,那粉衣青帽的书生,甚至滚灯的小花脸,都美到极至,
因为有了珠帘,这场秀就是至纯的梦想,如同隔着时空,看得清和看不清之间,都美丽了。

那个时候,总是拉着奶奶等到戏都散场,等到演员卸装,只为了看一眼那个戏台上或凄婉或顽皮或铿锵的女子。
于是等到人都走尽,奶奶指着一名女子的背影和我说:“就是她了。”
于是我又特意看过好几次她的正面,极白净的女子,也许是因为头发太长的关系,她看上去并不高,
也是因为这个,她上台都不用假发,我也因此羡慕她的长发,甚至觉得比她的流云水袖更美上十分。
也因为这个,每逢雨后看见她,总为她沾到雨水的长发担心和惋惜。
再后来,据说她嫁了县里的某个人物,调到县里的文化馆,从此不复再见。

六月老公去成都出差,带回两套川戏脸谱,各属三国中的曹刘二集团。
于是努力回响当日片段:
川戏中的女子服装,除了宫装,我所见的,都收了腰显得出身段,彰显的,仍然是自然就是美;
而脸谱的绘画,决计不会要求一定中庸对称,更是洒脱自在。

这是我幼年的记忆,
或许因为地方特色,或者因为不懂所以不清楚,或者还因为自己的立场,总是想美化自己家乡的产出,
与所谓真正的艺术有出入,还请行家们宽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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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16    标题: 引用回复

哑妻

那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一个女戏子,艺名艳秋,当真如秋色般艳丽的,是她美丽的声音。

那一年她十八岁,她烧着了,烧着了自己,也点燃了刚从日本学完医回到上海的苏阮忻,她把自己交给了苏阮忻。

甜蜜的日子总是如风一般的来无影去无踪,因为她太年轻,她遇到了惠韶麟。
她为惠韶麟的清冷着迷,为他付出所有的热情。
她太渴望燃烧,却忘记清冷本身是无法燃烧的,某一天清晨醒来,枕边有惠韶麟留给她一张纸:
我的父母不允许我们在一起……她抬眼望着漫天飞舞的落叶,觉得每一片都象自己。

冬天来临的时候,她和一个热烈追求自己的世家子去了重庆,就在那一次最惨烈的轰炸中,
那个世家子闷死在那个至今依然阴森冷厉的防空洞中,她奄奄一息,活了下来。

春天来的时候,她回了上海,回到苏阮忻的身边。苏阮忻做了汉奸,日军的随军医生里有他的同学吉田,他被迫做了翻译。

苏阮忻望着她不出声。
她说:你最有钱,你最疼我,我跟着你。
“我已经没钱了,我为你付出全部的身家。我学会了爱你,不论精神上还是肉体上,你却走了。我现在,是个汉奸。”
她双眼麻木无神:“我跟着你。”然后是一声闷哼,一口献血,还有一截舌尖落在地上。
苏阮忻震了一下,还是维持原有的姿势,没有出声。
她做了苏阮忻无名份的妻,而且哑。换上淡到极至的粉色小碎花旗袍,素净而削瘦,不再出门。
苏阮忻给她起了个新名字,叫素秋。那一年的秋,天空灰白,落叶惨澹。

春天毕竟还是来了,素秋有了身孕,
她暗自欣喜,脸上渐渐有了红晕,想等到苏阮忻某天情绪稍微好一些的时候再告诉他,也许自己,能够真正入了苏家的门。
即使不能说话,她的笑容也让苏阮忻在灰暗的天空下稍稍宽怀。

她出门了,打算买点细棉布给孩子做衣服鞋子,
回来的时候,撞到了来家里找苏阮忻的吉田,她闪过身,虽然低下了头,还是被苏阮忻一巴掌打肿了脸。
夜里,苏阮忻告诉她,吉田好色至极。她拉着苏阮忻的手捂着自己还针扎般疼的脸,眼泪在黑暗里纵横。

躲不过的,吉田趁苏阮忻不在家的时候来了。
素秋抓花了吉田的脸,吉田扼住了素秋的颈。素秋流着泪,因为自己的哑,这灰暗天空下的荒谬。
突然颈上的束缚失去了力量,吉田滑下自己的身体,苏阮忻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素秋慢慢从方桌上直起身来,检查自己的身体,很完整,衣服竟然没被撕破,只是坏了旗袍上的盘花扣。
然后看见地上脚凳的一角,还滴着或红或白的液体。

素秋跪在地上清洗血迹时,苏阮忻把尸体丢进院中水井里,覆上盖石。
末了,苏阮忻说:“我们逃吧。”
素秋点头,把自己仅有的四根金条缠在腰上,苏阮忻腰上也缠了六根金条带了一个装着几十块大洋的绸布钱袋。

换上灰色土布的衣裤,两人在仓惶中努力保持平常,码头遥远到极点。
终于到了,在苏阮忻家的水井里找到了吉田的尸体的日本人的狗也追到了,素秋甩手将苏阮忻推进水里,用腰上的金条接下了吉田的弟弟刺来的一刀。
瞬间枪声大作,素秋看见水里冒出血丝。
而水中躲在船底被子弹擦伤小腿的苏阮忻却听见哑妻含混不清却又凄厉无比的呼喊:“我的孩子。”

“也是我的孩子,”苏阮忻颤抖的声音。
一年后,北碚的某个刚刚经历过轰炸的小山脚上,苏阮忻混身是血,他的小诊所已成了灰烬:“素秋,等等我,我来和你们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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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23    标题: 引用回复

什么样的白……

白逸抬头看到伐那婆斯的刹那间,才明白,原来自己,就是千年的那只白虎……而他,就是千年后的那个无情的罗汉。

弥勒说:来吃吧,小猫。
那只刚出生没多久,混沌未开,被猎人抓走了妈妈的小白虎,就是自己,白逸知道,
它蹒跚未稳,走到那钵盂边,饿了,那紫檀钵盂中的清粥,就和妈妈的奶一样美味,弥勒和妈妈一样,那么温暖柔软。
在经历了七天七夜的饥饿、孤单和害怕之后,小猫伏在弥勒肥肥的肚子上,咪眼睡了。

所有的经历之中,在异常清醒中痛苦着,大概是最最残忍了。
白逸没有在梦中回想起曾经的烟云,而是在自己的脑海里,看见了最最清晰的过往。

伐那婆斯靠着芭蕉树坐着,经书丢在手边:
那只顽劣的小猫,他说,不必怜悯它,弥勒。它终有一天会撒野的,因为,它睁眼时看见的,不是你。
弥勒轻轻地笑了:我就是喜欢它嘛,伐那婆斯,它多可怜又可爱啊。

白逸知道了自己曾经的名字:小猫,
而伐那婆斯,在自己的名字前加多了三个字:顽劣的。
小猫,知道了让自己饱暖不孤单的人是弥勒,
那个在未知的岁月里,将会让自己伤心的人,叫伐那婆斯。

那只顽劣的小猫呢?吃饱了出去玩了吗?
伐那婆斯读了一段经文之后,看见空空的紫檀钵盂,问。
终是要长大的,应该让它自己出去看看,山林里挺拔的树,美丽的花,悠闲的鸟,活泼的其它的那么多的动物。
弥勒还是那么轻轻地笑,就象是不愿打扰伐那婆斯身后的芭蕉,那芭蕉树新近开了细碎的弱不禁风的花。
你要养它到什么时候呢?它现在大概已经不能吃活物了,因为你不会教它捕猎,可是,它终究是只白虎。不会永远是只顽劣的小猫。
那我一直养着它,和它做伴。
可是,它的本性……
它会遵从教化的……

小猫都听见了,它回来了,回到了芭蕉树林。因为它终究是只白虎,动物们怕它,鸟儿们高高在树上,并不理会它。
它孤单地回来,听到了令它更伤心的话。它不是小猫,是丛林之王的虎,是王中之王的白虎。

为什么不肯学习,做回自己,回复自己的本性,天下苍生万物各有归属,为什么不做回一只虎,做回自己?
伐那婆斯气恼的经书砸翻了弥勒和小猫的紫檀钵盂,清清的粥渗入泥土,再也不能拾起。
象妈妈的奶水一样温暖的食物,小猫呜咽了。它也许长得很快,现在的它,已经有半张蕉叶那么长了。
可是,它还是只小猫,它还依赖,曾经依赖妈妈,现在,依赖弥勒。也许自己,下次喝粥时,应该躲到伐那婆斯看不见的地方。
后来弥勒知道了,轻轻拍着小猫的头,浅浅地笑着,也那么说,喝粥的时候,带着我们的钵盂,躲到伐那婆斯看不见的地方去。

某日正午,突然倾盆大雨。芭蕉林不能安坐,伐那婆斯到了林边弥勒的竹屋里。
小猫的尾巴绕到身前圈着紫檀钵盂,那里面有清粥,暖暖的,有一股稻米的清甜香气。
伐那婆斯夺过小猫的午餐,倒进自己的肚子,放下钵盂的刹那,小猫的牙,嵌入了伐那婆斯的掌心里。
你这只顽劣的笨猫,伐那婆斯带血的掌重重地击上小猫的头顶,那红,一直晕染到它的眉心。
它却能看见,伐那婆斯的怜惜,它永远不会忘掉的,在自己的灵性里,伐那婆斯给予自己的,血色的清明;
它也更加明白,自己终究会在佛性与野性中徘徊,受最大的伤害。

渐渐地,它学会了徘徊,在芭蕉林外。只是想偷偷看看,伐那婆斯在做什么。
偶尔在林外打个盹儿,渐渐有鸟儿敢落在它的身边。它从不出声,只是想安静地看看。
渐渐发现蕉叶,在自己小憩的地方。厚厚的,好多张叠在一起,柔软的,象妈妈一样。

小猫的皮毛雪白,一丁点杂色都没有,是最漂亮的白虎了吧,白逸悄悄地想着,那是自己的一千年的过往。
白逸还记得,伐那婆斯铺的蕉叶垫子,抽去了叶中脉,没有任何会让自己觉得不舒服的地方,初时清凉,很快就能温暖。
那一个小小的绿色的垫子,真的很柔软。偶尔还有几只芭蕉可吃,那时的小猫,被疼爱,是幸福的。

鸟儿们不来自己身边唱歌了,因为要筑巢,产卵,养育小小生命。
小猫,已经有整张蕉叶那么长了,是只大猫了,会让自己保持雪白整洁,因为弥勒喜欢,伐那婆斯也喜欢;
会在梵唱中静卧聆听,因为那时候,伐那婆斯看着自己的眼神,那么多变,柔软,愤怒,怜惜,鄙视。
小猫在混沌中接受着关注,还有,无可置疑的,疼爱。

想靠近,可是,多近才算是近,想离开,多远才算离开。
小猫觉得那伐婆斯骂自己骂得很对,小猫是只笨猫,很笨很愚沌。
小猫只在伐那婆斯树下小憩时靠近了他,他的怀抱并不柔软,却很温暖,直到渐渐灼热,然后,小猫被狠狠得推开。

那个潮热的夏天里,小猫跑了很远,做了所有违背佛性的事情,放纵和任性,在绞杀了三棵千年黑檀的青藤下,小猫将一只狐狸撕成了碎片。
眉心开始灼热,直到头顶命门,它就象那只狐狸一样的惨痛,它知道自己最后的关头即将来临。
它用尽最后的力气奔跑着,回到伐那婆斯给自己做的蕉叶垫上,
他在那里等待着,收回自己的血,收回所有的缘法,小猫,雪一般白。

还有仅剩的一口气,小猫发出震山的虎啸,它是一头白虎,林中之王,王中之王。
那是自己最初也是最后的呼啸,眼角含着泪珠儿,至死不肯落下来。
伐那婆斯用蕉叶垫卷起尚留余温的小猫,搭在肩上,离开:弥勒,让我象个猎人。
不让它回到小时候那可爱的样子吗?
不,它就是它,怎么样都是它。
在弥勒浅浅的笑容里,伐那婆斯掌心中小猫的齿印隐隐疼痛。

他终究还是推开了自己,白逸看得清清楚楚,不论是伐那婆斯还是他,都把自己推得远远的。
白逸能做的,只有逃避和离开。可是即使毅然决然掉头离开,自己还会再回头看,回头企盼。然后再被狠狠抛开。

白色,也许是所有颜色中最冷酷的了吧,象精神病房的四面墙,完全抛弃曾经的一切,完全失去重新绘画的勇气。
看似高贵纯洁的背后,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愈合的伤口。
白逸悄悄问自己:而连眼泪都不允许自己流出,是什么样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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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2-9-15 周六, 上午10:03修改,总共修改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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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39    标题: 有一种醉 引用回复

(男人版) 2005.06
糟了,橙汁加得太多,酒已经没有了,最后的一滴都已经倒出来了。
他黯然,只怕是快够两杯了,忽然露出一丝落寞笑意,她不在,在她也不会喝。

坐在他的车上,她望着车窗外,灯火通明,多漂亮的夜景。
“我调酒给你喝,好不好?”他问她。
“用什么调?”她转过头来看着他
“基本上果汁很多。”
“嗯。”她笑着应声,夜色里,她脸部的线条出奇地柔和。
“你不怕?”他笑她。
“不怕。”她也笑:“你别加料就好。”
他哈哈大笑。

他把洗衣机里的衣物取出来晾,她斜倚着墙的转角处看。他蓦然间对她生气,觉得她闯入了自己平静已久的生活。
下午四点的阳光竟然还亮得刺眼,等他晾好所有衣物回转身来,她已经盘腿坐在六米以外的客厅草编地毡上。
他给她倒了一杯水,她次次来,都喝水。

午夜一点四十分发来的短信:
“山上大雨刚停,漫山大雾,风吹过,雨滴自树梢跌落眉心,清凉。想念你。”
他在第二天早上八点半接到,是身处遥远的她发的,
他觉得太直白,太不含蓄,却无论如何也拉不平唇线,嘴角一直向上翘着。

“我在开车。等我回到家给你电话”他笑着和电话里的她讲。
“车里有别的人吗?”她笑着问他。
他又沉下了脸,她有什么资格过问自己的生活?
她感觉到了,于是说:“不打扰你。”然后挂上电话。
他无言看着她发来的短信:
“听见你笑的声音,心里宁静。想念你,其实是想亲口告诉你。”他的心跳了一下。

“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他说,他觉得自己失衡了,自己的生活状态和心态都被她侵略了,她太不含蓄,什么都说到光亮处,
他觉得她不适合自己,她也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
她的声音还是很有活力:“我是真的很伤心。你觉得累,是吗?”
“是,有一点。”
“我不是你的大问题。只要你开心就好。”她最后的短信。
然后成为熟悉的陌生人。
他愈发肯定:她连受伤都不会找个地方躲起来疗伤,她真的太不适合自己了。

真的,她不合适。他喝完了一杯,继续喝着另外半杯。
“我为什么要多调半杯?我为什么要喝这半杯?庆祝自己回归惯常的平衡。好理由。”
她终于应了的自己要求,从此无情。她如此肆意地闯了进来,又如此决绝地离开,竟然绝不拖泥带水。
他恨恨地甩甩头,身子重重地跌落在她曾耍赖趴过的月白亚麻沙发上。




(女人版)
灯红酒绿的时刻,她突然觉得一阵心凉,是关于他的。她没在意,因为心凉之后的平静。
况且那个时候蕤醉了,她要先看好蕤。
一个小时之后,她去洗手间,看到他的短信:“我们做普通朋友吧。我经过太多复杂的事情了。”
于是她唱了很多歌。
蕤真的醉了,她和蕤说了这条短信的时候,
蕤扶着头:“我好难过,因为帮不了你,连安慰的话都说不了,因为现在脑子转不动。”
她笑了“蕤,你好可爱。”
“哎,”蕤叫她,“你知道怎么拨Z的手机吗?”
她摇头,蕤醉得真厉害,都怪那个半大小男孩,非要和蕤拼酒。“零零一加手机号码。”
于是蕤找到了Z,她在蕤的轻笑娇嗔中渐渐迷糊、沉睡。

“蕤,今晚我想去买那件打蝴蝶结的背心,不和你们一起吃饭了。”她想蕤应该是明白她的。
“好。有事发短消息。”蕤对着她叹气。
蕤明白:心情暗淡的时候混迹于一群熟悉的人中是最痛苦的事,为了情谊不得不强颜欢笑,不得不世故地周旋,这是一种无法言状的隐痛。
蕤晚上回来:“帮我看看合同条款。”
“噢,我不行啦。”她恹恹地叫了一声,象只猫,“我的脑子也当机了。”
“哈,你啊。”蕤明白,真的都明白。
也只有在蕤面前,她能如此毫无隐藏。
自己真的尽力了,她想着,她几乎改掉了最大的最根深蒂固的坏习惯:拖拉,还有任性。
他却不知道,或者并不足够。
所以她发回短信:“我不是你的大问题,你开心就好。”

因为蕤的生意,她继续和他电话联系和见面,她知道他有话想说,可是她已经不要听了,
她开始惋惜自己在雨雾中放纵的情绪,她惋惜自己想要亲口表达想念的冲动,
毕竟,爱是包容和接纳,而不是被迫改变,即使爱意味着必定受委屈,也不必勉强自己太多。
除了生意,她不和他说任何话。

“他这周六去旧金山,二十号回。”蕤问:“你知道吗,我猜你不知道,我猜他是想让我告诉你。”
“也许吧。”她笑得倦怠,“毕竟你没有必要知道他确切的行程。可是我,也不想知道,知道了,又要做何反应呢?”
“随你,”蕤说:“我只支持你。我相信他不会因为你而耽误已经签下的合同,即使会,我也支持你。”
“谢谢你,蕤。”她说。
“女人的真友谊比男人的更难得和珍贵,我珍惜你。”蕤紧紧拥抱她。

周五晚上一点,她也不确定,干白让她处于眩惑之中,她飘着,觉得再也没有这么美妙的境界。
她的手机的草稿箱里有一条短信:“山高水长,切切珍重。”收信人未定,蕤悄悄帮她删去,让她再不要心碎。


勾引 (醉之小结)

某个光亮处,他和她知道彼此在世间存在,只是年少轻狂已不再是他们的权利,身为成年人,已知保护好自己何其紧要。
即使于光亮处,只稍微踏前一步,便会身负莫大的原罪。

他告诉她自己的日程安排,因为他可以她所在的城市偷一天时间。
他说他要去看一位老同学,而那句想见她的话,他却不肯说,
怕自己太唐突,怕自己被拒绝,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走了半步。

她不肯开口问,怕一问就失了矜持,怕一问就显得心太急。
待他入住酒店之后,在短信里嘱咐:长途飞行很疲惫吧,注意休息。
这样的关心,也已是半步,她也未见得有胆量跨出整整一步,即使有,身为女子,她势必不肯。

踏出半步不算全部交出自己,一步才上算,只因这一步与十步全无异处,于是只用半步勾引对方向前一步。
如有越线,必不是自己的责任,自己不过没有拒绝,对方才是焚心似火的那一个。

如此于半步一步之间徘徊,如无百毒不侵万刺不穿的坚甲,能保自己不受伤,
要迈出这一步,这莫大的勇气必定稀罕过真心。


BTW:
教我下围棋的师傅看了这段文字之后说 :“来一次酒后乱性就解决了。”Twisted Evil
笑晕 ^_^ 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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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5-12-21 周一, 下午8:57修改,总共修改了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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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42    标题: 水洗 引用回复

惘然当时

用了四年的某个代号,MSN的帐号,几个最常去的BBS的ID,甚至自己的印章:褐金色羽毛之下隽刻的那个褐金色的名字,代表她曾全心做他的宝贝。
然而四年后最后一次电话里,他说:天热,我在罗森买两瓶水喝。无疑地,他已重新寻了另一半。
当日所有的甜言蜜语,如今只是妄语笑言,其实彼时已知此时结局,仍执意而行,情之付出断不需要考量。
最后的时刻到来,于是细心“衡量”现实未来,注定的结局不得违背半分。露一丝轻笑于眉稍:当时惘然,谁人不是?




相忘江湖

见到他的时候,她一直笑的,他说她傻笑,她说自己开心,因为见到他。
他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天空是她的唯一方向,于是有了最后的晚餐。她说最后一次见他,他笑着,不相信。
他忘了带打折卡,于是回车上去拿,侍者已向她奉上帐单,她结帐,然后只身离去。
握着的手机轻颤,接听。他有些气急,责怪门厅的女侍放任她的离开。
“我自己走的,”她说:“别责怪。”
“因为不想再见我吗?”他问:“等等我。”
他在某个十字路口追上她,陪她走了一段不长不短的路,最后决定开车送她回家。
“让我留一个牙印吧。”她在他眼里只是孩子,于是她能自在地撒娇。
“那我也留一个。”他威胁她。
“我也许会记十年。”
“十年不够。”
“够了。”她笑颜浅浅,“十年之后,就不浪漫了。”于是谁也没给谁留。
他一直笑,从追上她的时候开始。也许是他有失而复得的体认吧,她迷迷糊糊猜想着。
只是不会有改变了,她要离开这座城市,天空张开了怀抱,等侯她。而他,依然自由。




平衡如此

他的外表斯文,内心却无比肆意,霸占了她的身和她的心,从婚前到婚后。
听到她结婚的消息,他沮丧:为什么?其时他忘了自己已婚且育有一女,且断不会分离。
他不会有亏欠,他自有办法平衡:天下男人尽是如此,她的夫又岂能例外,现今的绿色小帽何其好卖。于是他平衡,也替她找到了平衡。
他说,花一般的美妙和快乐,这世间没有几人能真正领略到,因为附加值太多。
他庆幸他从起始到最后,都不会迷失;却不知道她,是否有同样坚定的心性,不至迷失。




成灰——听 蓝颜知己 之后,失望至极


一直以为和红颜知己一词相对的,是青衫之交。
一直以为知己是坦荡且珍贵的,即使相互仰慕也必不至于为欲望而暧昧。
一直以为只有这样的词语,才担当得起时光荏苒、江湖浪荡。

如红拂知遇了李靖,愿随他亡命天涯,厮杀疆场。
也许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终究成就了所谓的正果,开始了所谓王子公主般的幸福生活。
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失去了所谓残缺的美,反而失了知己的遗憾。
那一层蒙在知己二字上隐隐的雾啊,在欲留还走的迟疑里,暧昧到极点。

多么直白赤裸的欲望,蓝颜知己,这世界上的第四种感情,向前一步是伪装的天堂,退后一步是离散,欲望是巨壑,横在中间。
在尘世的纷繁中,知己已沦落成为心内空白的填补,在真假莫辩的迷情里。

于是,知己,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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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由乱发当风于2010-7-22 周四, 下午2:53修改,总共修改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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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46    标题: 片段 引用回复

仰仗和依赖

看所谓冰淇淋文学的时候吃冰淇淋,无疑是很相宜很合衬的。
我最喜欢吃明治栗子红豆味和绿茶味的冰淇淋,比起昂贵得甜到发腻的哈根答斯,恬淡的清香,和可以咀嚼的口感,让我觉得食之有物。
冰淇淋文学也是如此,或者太多的嬉笑怒骂让人忘了,那里原本也是生活中部分的真实,然而那里面,也有绿茶的清香,可以回味细品,也有栗子红豆,或者还能找到我最爱吃的核桃。

“某个人,对于那些仰仗和依赖他的人,他是无敌的。”
无敌,是多么沉重的一个词语。
他该背负了多么大的期望,还有责任。
他必须身负何等绝学,才能不负众人所托。

聚散反复的惊鸟。
与朋友相约,等待中。在我身旁的无证小贩要去洗手间,把他的一小包沙发坐垫藏在我身后的角落里。
城管来了。他的同路人顿时作鸟兽散,腿短的跑得慢的通通被抓,货物被没收,眼泪与凄凉的声音不断。
默默看这一幕的我,却感受到憎恨与蔑视的目光,那道冰寒来源于一位女性城管,她疑心我也是其中之一,我在为我身后的货物做掩护。
那只是一包低档次的坐垫,没有逃脱。
那个小贩,我至今疑心他是打电话叫来的城管;倘若他不是,那么,仰仗和依赖他的人必然失望了,哪怕他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们还是必须承受失望。

从公车的车窗望见赤裸的凄凉
在我生长的小城里,我看见过很多次疯子的裸奔,朋友们都能说出他们曾经遭遇过何种苦楚和不堪。
而车窗外望见的那个裸身的男子,他没有狂奔。
他只是把自己的右手握成拳头,慢慢地,捶在自己的心窝。
良好的发型,全身的皮肤白净,微微有小肚腩,显示他曾经的养尊处优。
而正是那样的白皙,使得黑色的头发和下体毛格外扎眼。
他是曾经被人依赖和仰仗的吧,口唇翕合的他,在说些什么?

已经习惯的艰辛的蹲身
早上四点到7点在一条小河的不同草窝里打小鱼。
说是打,实际有些夸张,因为小鱼真的很小,小到只有半寸长,最大的做了鱼爸爸鱼妈妈的,也只刚好盈寸而已。
八点至十点游走在不同的花鸟店,就在那些店铺门前,他蹲下来。
小筛子里装了四十条那样的小鱼,只要落在地上翻跳三四下就必死无疑的小鱼,把它们装进盛了水的小塑料口袋,再灌进氧气,用绳子扎紧。
三毛钱一袋卖给花鸟店,五毛钱一袋,花鸟店卖给养鱼养龟的客人。
我蹲在他身边,看他蹲身装袋。只五分钟,我就要坐在台阶上,释放两腿的酸麻。
我叫他也换个姿势,他说他已经习惯了。
他仰仗那些不盈一寸的柔弱的小鱼,而他的家人依赖他。
他说,现在生意不好做了,因为做这行的人越来越多了。
因为,人愈来愈多了。

不知何时消失的羞耻心
窗外传来的哭喊,来自一名中年女子。全无形状地赖在街道办的大门前,声嘶力竭。
累了以后,趴在铁锈红的大理石地砖上睡下,拖鞋在她的手上,而非双脚。
不知道她为什么去到那里,不知道为什么她哭得凄惨。
隐隐约约看见的她的脸庞,年轻时必定也是花一般的姑娘。
是什么样的境遇,让她顾不得,让她麻木,让她没有了羞耻心。
街道办的人叫来了警察,并非抓她凶她,而是已经解决了她的事情,要送她回家。
她的头发很黑,乱云一般的在她的脸侧,她指梳轻拢。
能让顾得上形容的女子顾不上形状,那是什么?
是什么,不能让她依赖,要她泼妇般没有了羞耻心。
跨上警察的摩托车,她水红的衣衫从扎眼到模糊。
她仰仗了谁,谁又依赖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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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48    标题: 琐碎 引用回复

被迫长大 2006.07

请姨父沐足,邀大舅和他作伴。九十分钟后姨父回,坐我身边看我打麻将半晌不出声。
我出二饼,坐我两边的大小舅妈和坐我对家的姨妈一起吃和。一炮三响,众人皆笑,姨父仍不出声。
我大奇:“姨父,洗脚洗得不舒服吗?”
姨父挠挠头:“不是,本来是想去躺着休息的,结果一个半小时就听你大舅摆龙门阵了。”
大舅妈边砌牌边说:“他话最多了,一天到晚都说不停。”

因为,大舅老了。在我心里,父亲去世之后,大舅就是我们的支柱,举凡大小事,必定上报他,请他给出意见建议。
然而现在,大舅老了,不再强壮,也需要庇护,需要陪伴。

长者老去,我们,被迫长大。



具有典型性的无聊的烦恼 2006.07

妹妹的老公开车,妹妹、妈妈和我去了江津中山古镇,镇依河而建,是一条拥有吊脚楼的木楼带。

看见奔流的水,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玻璃樽。
我也想写一个愿望,放进一个瓶子,让它随水漂流,
使有缘人拾得,让渴望放逐的思绪有一个未知的目的地,成就一段全由老天爷指定的旅程。

于是烦恼来了:
玻璃瓶好找,可大部分都是酒瓶,况且江水之中诸多明暗礁石,险阻重重;
于是换塑料瓶,普通的都不好看,我喜欢屈臣氏的葫芦瓶,这个偏僻的木结构小镇里似乎没有;
即使找到了,塑料的东西是不允许在江水里肆意游荡的吧,要是被清淤船当垃圾打捞起来,岂不是白费心力;
如果捡到的人对我的小小心愿嗤笑嘲讽,那我多没面子。

于是,那个心愿没有写,葫芦瓶也没去找。
无为啊。无为啊。嘿嘿。





“感觉”比较贵 2003.11


“又到感恩节了……”MSN上,在米国的师傅如是说。

去年的感恩节期间,远在西雅图的朋友日日陪着我在网上打拖拉机,而今年,此猪行迹杳然。
“你不是有电话号码吗?找到他没?”那猪的江湖大哥问我。
“有。但是没打。”

师傅说因为国际长途太贵了吧,大约占了一半原因,连小虫也唱:“是国际间的线比较遥远,一年左右的累计,不够雄厚……”
师傅说在米国,打回来一分钟只要两美分,折合人民币不到两角,而这里打过去,打折之后一分钟也要两元四角。
师傅说也不至于啊,即使打一个小时对你也不成问题吧。
“好象是哦。”只是时过境迁,往日已远,设想今日再闻其声,竟然茫然不知如何自处。
师傅沉吟半晌:“原来,‘感觉’比较贵。”

也是曾真心交往的朋友,然而也各自捧着自己的真心,小心翼翼,惟恐被对方一碰就碎。
也许正是因为曾将自己真心付出,于是觉得自己为对方看见,
就如同不着一缕,曾经倾诉过的辛酸灰涩又重历,于是淡出对方的世界,也远离自己的曾经。

朋友越来越多,而知己越来越少,大约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吧。



等待与执着 2004.05

“I’m going to Japan now, see you later.” MSN里,Edwar 如是说。
等他回来,他会来赴约,内容是一杯咖啡,从九月延到这月中,因为种种错过。
有人等待戈多,我只等待一杯咖啡,也许戈多能带来希望,而这杯咖啡,带来的,也许是完结篇,
也或者因为有了这种感觉,我会让这杯咖啡成为假想,让它在霓虹里幻灭。

我终于肯承认自己不是一个有信心有耐力且能持之以恒的人,我会失望,并非对某人某事,只是我不能相信,不能坚信,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许多不确定,也许是因为太过长时间的拖延,也许是因为我的不坚定,我不够执着。

这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有始有终,
小至写“一”字,手上的笔总要从左拉到右从头划到尾,
大到培育生命,从怀孕到孩子长大成人,都需要执着,都需要坚信不移。

“你还不合格。”老公说:“你还没有做好准备成为母亲,你太容易气馁,太容易放弃,太畏惧未知了。”
我尚不及格,我还只懂得反省,却不知改过,所以一错再错。
且等我学会了执着,再等待我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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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0:51    标题: 引用回复

一个人的旅途 2005.04

身为懒虫的我破天荒地帮朋友咨询关于服装品牌的代理权问题,和早上上班的老公一起出门。
到达目的地之后才发现为时尚早,徘徊间进了一家新开张的仙踪林,并有幸做了这家分店第一位客人。
厚着脸皮问店员要了一张打折卡,然后充分显示我懒虫的本性——窝在红色单人沙发里品尝着酸酸甜甜的乌梅红茶。

这个店的第二批客人是四位不满双十的苗条小女生,之所以注重她们的苗条,只是因为我再也无法回复到那么动人的年纪。
偷偷地观察着她们,也观察着自己的红茶,眼角的余光抓住了一道极细微的白色光影,并跟随那道光没入我的红茶之中。

蓦然想起《旅人日记》中《真夜里的咖啡馆》,从窗外飞来的一只蝴蝶被咖啡中跳出来的鱼吞食。
于是开始羡慕起那位孤独的旅人,于异乡的路途中见识了诸多的景观与异趣,只是那样的旅程只能于纯真质朴的人群中展开。
穿梭于那样的经历,是任何拥有同行者的旅人无法触及的,只因同行者就占用了自己许多的注意力。

红茶还剩下一小半,老公打来电话,我仔细汇报行程,其中两个品牌就在仙踪林旁边,另一家公司约好下午两点详谈。
老公说天气热,路上小心,早去早回。但是我仍然要独自去那家公司商谈,我仍然要在一个人的旅途中行进。
这世上每个人的经历,泰半都是一个人的旅程,结识异乡人,触碰未知的领域。
其实,我们从未停止过一个人的旅程,虽然我们也有同行人。







民华先生是我代替朋友去谈服装品牌的厂商经理,儒雅沉稳,四十五岁上下。这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
我带了列好基本要点的小本,按照上面的问题逐条咨询,民华先生说,我给他的第一印象是很有条理。

第二次见民华先生,是朋友亲自到访,并且打算确定合作关系。
民华先生说朋友和我是很互补的人,朋友确立方针大计,由我完美实施执行。而我,其实并不参与实际经营的一丝一毫。
民华先生叫司机送我们去时代广场参看了他们的店面,然后请我们吃晚饭,最后把我们送回家,
从浦东正大广场到朋友住的莘庄再返回虹桥路,在我们的眼里,民华先生是和善的人。

第二天晚上是第三次见民华先生,因为我们需要确定以推导生活态度和给服装附加文化价值的方式来打开市场,
并且希望民华先生确立产品定位和告知各种细节和精确数据。民华先生无言以对,只是说,他希望复杂问题简单化。
虽然他在我明明白白地观察他的时候在吧凳上摆了一个很挺拔的姿势,可是在我的眼里,他老了,缺乏活力。
甚至在送我们回家的时候,他笑得冷场。

而我们,我唱黑脸咄咄逼人,朋友唱红脸,在最危险的时刻化解民华先生的尴尬危机。
民华先生苦笑,大概觉得我们是他碰到过的最麻烦的代理商吧。
两名女子斤斤计较于各项细节,对合同条款逐一分析,对服装本身的含义和穿着服装的人希望有具体定位和详细到位的分析。
因为我们厌倦了坐在吧凳上,在似是而非的爵士乐中,听他对中美小学教育的差异性比较。我们该怎么想呢?
民华先生是认为没有改变的必要?还是民华先生自己没有改变的勇气?

留美回来的民华先生接受了所有最先进的最终成品,却不肯接受最先进的方式。
也许,民华先生做了十余年的服装仍然不能成功的树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的原因就在于此。
然而民华先生表示自己能够接受这样的方式,只是暂时没有执行的意向。
也许他急于想挽回他的成功的温文尔雅的儒商形象,急于证明他仍然年轻,于是约我再次见面,而我却犹豫。

也许我们是那颗针,戳破了民华先生最初留在我们心里的近似于完美的印象,也戳破了民华先生习以为常的打点生意和生活的方式。
于是遗憾,于是会想:有时候,有些人,有些事,未必要看得清楚明白,而自己,也未必一定要做一颗针。








代理民华先生的服装,批货价为二五折;代理某个皮具品牌,批货价为二至三折,以小件大件为分隔。

民华先生盯着我左腕上的水晶手链:现在水晶很贵,你手上的是真还是假。

我不禁哈哈大笑,民华先生竟然不能触类旁通,有趣,这样的问话是为了打击我吗?
于是我告诉他,广州有七大批发市场:布料、服装、皮具、鞋类、小精品、银饰,还有水晶和玉石。
只要货比三家,就能大约了解基本价格,总有人是诚心实意做生意的,没那么多翘头翘尾的不地道的奸商。

在广州为老公买了海蓝水晶和绿幽灵的手链各一串,据说分别有聚能量保健康和保事业发达的功效,
各以三元一克和两元一克的价格买下,再砍砍价,总价两百二十元,由此可见成本费用的低廉,
回到上海的比对:上海尚无海蓝水晶,同种绿幽灵,品质尚不及我买给老公这串,竟然叫价九百,如此浮华,却叫我如何真心喜爱上海。

自己亦以三十元一串的价格买下三串40cm长的半成品,
仔细察看之后发现,若肯自己动手调理,必又有铁锈红发晶、黑发晶、和粉晶带发手链各一串,价格必能翻上。

想到外婆八十四岁生日,于是仔细挑选白玉珠,也组一串手链。素素顽皮,在旁边挑选漂亮珠子过眼瘾,挑中一粒自然翠绿花纹。
老板大急,那是飘花,成千粒中未必有一粒,断不可以平常价出售,三元一粒立即上涨为五元一粒。
素素不依,你适才讲定的价,岂能随意更改。
老板气苦,只得拿出售货记录,果然前几日亦有女子以此价格贾得同质玉珠串:
若是在商场,六百是肯定要的,如今你八十得货,不要再同我计较了。
素素深喜此手链,奈何玉珠甚大,原本为男子饰物,可巧素素男友九月二日将从西半球归国,看来此物将属于他了。
我有些太监急:
素素,你婚后再送他吧,万一他也不是那杯茶,失了心头肉又是另一种痛;
况且你自己也说,石头与人之间,讲的是缘法,今日得缘明日去,不是好事。
素素大笑:一定遵命。

一来一往之间,价,不过是如此一回事罢了。先分品,再选精,一层价又一层价,便都尽在眼前。
只是,谁又真真去论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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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01    标题: 引用回复

读书笔记 2002.06

(一)现实



“尊尼在一般少女眼中,也好算是翩翩美少年,拍过电影,做过电视,终于成为职业模特儿,
人虽娘娘腔,但不讨厌,对女人尤其斯文有礼,那是因为他家境不错,有点教养的缘故。”

上文出现在亦舒的小说中,现实到极至,坦白得可爱,一点都不隐藏,才是真的性情。
为人需要压抑,为人反抗压抑,为人必须低头,现实由不得自己。

倘若出身微寒,父母管教得当,长大之后也算良善,那是厚道,却不是斯文有礼,
斯文是要钱堆的,秀气又不怯懦,没经过场面如何镇定自若。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是一个心态矛盾的人能有的气势,所谓的泰然处之,只怕有外强中干之嫌,
然而如此苛刻的要求一个男人,只怕任谁都会逃跑,如今的男人,比女人更不堪疲惫。

看自己如此尖酸刻薄地说出这一番话来,心里却是五味杂陈,叹息自己还不能平静,自己离成熟还如此遥远。
转头一笑,既然还能抓一点青春的尾巴,就尽力抓住了吧。

(二)两半

“陈说:丽丽那个人,除了说哪里的菜好吃,就只知道哪里的钻石便宜。”

仔细想来,自己亦是如此,即便是有些许感悟,也决计不形于外,
只把自己装扮成浅薄的女子,只为这样对待世务轻松万分。
倘若万事必要深思熟虑,只恐心念早竭,青丝成灰。

西安交大念博士的女子,去到身在南国的网上男友家,极得其父母喜爱,
然而出口之乎者也,道理成堆,学院气浓厚,男友浑身不自在,直至无言而返。
可巧男友经历过死生劫难,并不用心心念念,自知如何活得洒脱。

于是大凡常态中略有些阅历之人都会如此,把自己分为两半,一半留给自己,另一半才给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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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13    标题: 关于人 引用回复

这是真人真事,我却加不进动人辞句,惟有真实,足以现人。


友友师兄 忆于1997.06


“那一年的圣诞夜,”友友师兄说:
“成都机场大雾,许多航班迫降重庆江北机场,机坪上停满了飞机,
甚至有一架757机头正对九号正大门,仿佛随时会冲进来一样。
与机场和航空公司有协议的酒店都住得没床位了,许多旅客只得在候机楼的椅子上过夜,
我们都不能休息,要准备开水,偶尔走动查看一下。”
友友师兄很得意,辛苦是他的荣誉勋章。

第二年某冬日,重庆机场气候条件极差,
能见度不到20米,远不能达到起飞600米,降落800米的要求,所有航班都无法执行,客人挤满了候机楼。
欧阳师姐把我借到总服务台帮她和左师姐接电话,她们要应对服务台前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客人。
于是我有了固定的姿势:头偏着夹着一支电话接听,左右手还各拿着一支。
一分钟内让脖子休息一秒钟,才放下电话想回答旅客的问题,电话又响了。
我对他们歉意地笑笑,他们也笑,很体谅。
晚上10点,航班都走完了,我很有成就感地和友友师兄说:“哗,人山人海啊。”
180cm的友友师兄笑了,拍拍我的脑袋:“怎么样,很爽吧。”

转眼就年三十了,晚上8点,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先生迟到了五分钟,那一年的最后一班重庆至北京航班已经离开登机桥滑向跑道了。
那位先生脸色苍百神情木然,全额机票只能退一半,也不能回去和家人一起过除夕夜了。
师兄他们一直为他争取,最后飞机在滑道停下,让客人下到客机坪,由客梯车直接送到机舱门口。
客人走后,友友师兄笑得很开心:“回家过年啦,可惜不能放鞭炮。”

紧接着的夏天,重大某教授去厦门参加研讨会出车祸,伤势严重,其夫人双眼微红,衬着白净的皮肤更觉凄惨,
因为飞厦门当天就一班,已经没有位置了,候补柜台还是给她开了一张票出来,让她到候机楼里面大家再协调,如果不能上就全额退票。
厦航的当班机长死活不肯让她上,的确没位置,她就那么静静地站着,眼泪就那么静静地流。
友友师兄走到登机桥口,扑通就给机长跪下来,于是她登机,起飞和降落时和空乘分位置。
那时候我才真正懂得:男儿膝下真的有黄金。不是不跪,而是跪下。

友友师兄其实很拉塌,候机楼里他是异数,因为他戴眼镜。
所有的领导们都没把他当根葱,在那个人情关系极密集的圈子里,友友师兄并非出自名门,友友师兄的父亲只是工会里放电影的老工人。
友友师兄的失意表现就是拉塌,可是很温暖,比起那些穿着整洁头发光亮的领导们。

在北京的哥哥的MSN上,有一句:没有笨蛋的员工,只有笨蛋的领导。我看了,很为友友师兄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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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17    标题: 引用回复

CT高人记事 2003.03

CT是一家外企,华裔老板从某个大洋之外的某些傻瓜们口袋里挖了些钞票,成立了这家公司,经营内容以机票代理为主。
某年某月某日,CT吞并三量,于是对三量大刀阔斧改革,并派出员工若干到三量部工作。
一时之间,三量土人们见识外企高人若干:

Jenny :学历:自考美语本科,并以其藐视天下。
余一日将公司及各分支机构人员及经营状况报表复印件移交行政部,行政部经理Lily责令由Jenny接收处理。
两月后Jenny返回CT本部,竟未将此报表与三量行政部交接,直接带回CT本部作压箱纸。
可笑Lily亦全然不知,不闻不问,人事行政部经理做得何其轻松悠哉。
可叹门面冠冕堂皇,而对实务懵懂无知。

Lily:原昆航上洋市营业部员工。某日午餐,此女与一众三量土女齐聚一桌,欲以闲谈拉近同志关系,
然其人不知何为闲谈,竟大曝CT高层员工之丑态,尤其言李姓男性副总行为粗鲁心胸狭窄报复欺负某时已离职女性经理。
时闻李姓副总即将派至三量担任副总,此女大放厥词之目的不容揣测。
古语道相由心生,此女只狐狸式尖嘴,似其心性之艰涩,其心可诛也,可惜污了自古狐狸精的美貌与善良。

Martin:一货真价实的洋鬼子。
某日余之boss嘱余托Martin代为面试国际票打票岗位员工的美语能力,Martin傲气并欣然接受。
次日,面试之前,余向Martin询问,接受面试者合格分数为几。
Martin仰面质问余:“你们并没有告诉我你们的标准,叫我怎么打分?”
中文说得倒是清晰秀气。
余愕然,接受委托者竟然对所接受的委托工作无明确标准,
即便是有能力测试他人的美语水平,难道需要打票员和他一样把美语说得象家乡话?
即使有满罐水,也要倒得出来才算数的。

Tina:据说是一位硕士。
某日CT派出的副总Ada嘱余代市场部下发航空公司销售政策,去至其部门,余向众人询问:“请问哪位是Tina?这里有一份新政策。”
Tina左手撑额头作头疼状,并不以面目示人,右手掌心翻上,意为交予她。
余即向她转述Ada之精神,此后政策文件之类应由各分部负责人到市场部领取。此女愕然抬头杏眼圆睁,但无言。
其后CT派出之某一女生转述其言:“真搞不清是CT吞并了三量还是三量吞并了CT。”
哀哉,依其旧位而忽视公司硬件整合速度,孰高孰低有何意义?

猪头:一名男士,其肥如猪。
某日交接集团签约客户名单,其人观测力超弱,竟然分辨不出余以边框分界的各片区,特招余为其解惑。
余至,此猪一双猪脚架二郎腿跷得何其高,却并不将名单交予余,余近视颇深,远观之甚苦。
未几,此猪自悟,心虚之下二朗腿狂颤,其鞋底触余之白色长裤。余正视此猪一眼,无言。
猪啊,余冤枉你至此境地,余发誓自今日起再不侮辱汝之同属。

Ada:原昆航某细致精巧女子。
公司整和分软硬两部分,操作规程则属于软之一部,在新规程出台之前妨碍旧流程的有效运作实属不智之举,
然Ada以满腔工作热情放出灼热火把,中途截下三量集团客户部与东门子公司所签订的全年服务合同,
该部门因此遭到东门子公司行政部经理投诉。
部门员工向余解释状况,余即前往Ada所在询问,Ada言要以此为例采取CT的合同以适应公司整合之后的新的流程规则。
余只一言,请先将新规程制订并下发。

Kitty:华裔老板之旧同学。Kitty到三量之后任财务总监。
年度公司及各分支机构人员及经营状况报表填写时间到并且空白报表到达,余捧之交至财务部,因只有财务部才有各项光明正大的数据。
余交予Kitty:“这个应该是财务部填写的。”Kitty大声质问“应该?”,仿佛不应该。
余定定神:“是啊,应该财务部填写的啊。”Kitty眉头紧锁,接下。
部门分工明确难道不应该?如身居上位都不需办理甚至了解实务,这上位坐得何其悠哉。

Anna:原昆航旧家坡营业部经理。
公司新年晚会,CT某女子一舞惊满堂,Anna以仅次于华裔老板之副总高位近前鼓励此舞者,并拍照留恋。
时二人身处三量派出之主持人summer身旁30厘米处,summer移小步合影,Anna立即携舞者远离summer再行留影,堂中众人二惊。
如Anna欲单独与舞者照,亦可三人合影之后再影,如此“毅然”走开,此等浅薄行径实使众人鄙视她的嚣张和低俗。

如此高人,实属茶余饭后的好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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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前同事小蒋电话里说马修将CT在伦敦上市成为垃圾股,混取广东省康辉的股份,最后以欺诈罪身陷囹圄。人以群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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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小资,是空架架 2002.10
(这是N年前的,比较幼稚可笑一点,因为是曾经的记忆,所以还是保留下来)


朋友某天看了我的《致昙花》,说你是小资。
没料到我严重抗议,并撂下狠话,如果他继续这种言论,我就和他翻脸。朋友觉得我的反应太过恐怖。
自从有“小资”一词出现,我对它就极不感冒。
在我的印象里,女小资是才财貌三全的人物,白领不过是擦边球,银领才是掌门正宗(实际上我是觉得小资太做作,也太多负累)。
而鄙人在下不才丫头我,身无分文,貌无几分,才就更没有几两,如何担得小资一词,于是心里多了一个结。

没几天和女友出游,去找她的青衫之交,倾诉她的满腔幽怨。
三个会玩、能玩、超耐玩的大男人遇到两个怨女,首要任务是解决我们的满腹心事。
女友好打发,老情人除下外套往她身上云山雾罩,她便破啼为笑。
而我的问题——到底我是不是小资,他们说有点难度。

集思广益半天,女友的老情人发言:阿fay,经我们近一百二十年的智慧,我们觉得,你不是小资。
首先你连蓝领都算不上,因为你没工作啊,哪有钱玩小资,老公管你还不够严吗?出来两天要打三次报告。

其次你没姿色,这小资小姿,姿色都没有,如何算得上小资?
你别生气,本来你脸型皮肤也还可以,可你瞧瞧你额头上那块丰收的小红豆试验田,
女友老情人的眼镜贴近我的圆脸,诚如相面先生,口吐毒莲:
不光北斗七星、仙后、天琴,这古书上八十八个星座可在你额头上尽现,只是分辨困难了一点。
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一点不差。
穿衣服也不对,长腿还可以看看,但结婚了就得注意,才二十六岁,大腿就那么粗,就别穿弹力牛仔裤自曝其短,
上衣穿得收腰一点也能把搓衣板变成小小丘陵。

至于才气,阿fay你的小说就当是发泄渠道,写完了就完了,绝无后续,也不面世,
虽然有《小周后VS后主》让我们流鼻血有感觉,但我们也只给你两个A,何况你哥也说了,
再想要三个A只怕会变成卫慧第二,我们说你有一点,别人是不认可的。所以你尽管放心,你绝对不是小资。
我当下放心一半。

有了旁证还得要自证,回家后我努力参照此三款必要条件考查自己:
貌就不说了,那三个狐朋狗友批判得极彻底,我不担心这个。
这财嘛,的确没有,出去玩的车费房费一律要三个大男人分摊,连同吃喝玩乐,哪里象小资?
这剩余一半心的三分之二掉地上了,沾了灰也不怕,踏实啊。

还有才,我怎么说呢?
我就是一个懒虫,懒虫一个,除了选老公,没有认真做过的事情,
还加上自以为是性情中人,读书就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从不理作者出处,只拣自己看得顺眼的,记得上心的看。
最近读到“鸟来鸟去山色里,人歌人哭水声中”,觉得直白大气,
连带想起林忆莲歌词一句:“我坐在这里,静静看时间流过”,觉得有些联系,却不清晰。
老公昨天兴致大发,对我解释,说这话讲的就是岁月长河人生过客,偷偷觉得自己还有两分灵气。
然而才气,却是实在不能沾边的。
老公时常对我耳提面命,出去不要对人家说你是学英文的,没有学英文的人象你这样词汇量不到三千的。
小资的英文都很溜的,而我的英文,它认得我,我不认得它,怎么可能是小资?所以剩下的六分之一也顺利地沾了灰。

然而我的心里无论如何是不能平衡的,不禁怨起小叔来了。
就是他,在我乳牙未齐的时候,要我回答一个决定我一生命运和未来成就的问题,你长大了要当什么?
虽然这个问题是奶奶问的,但是我那时幼小稚子,如何能回答如此艰险的问题,小叔在旁边用肉包子引诱我,要当科学家,
可怜我当时满嘴空洞加隙缝,眼睛直直盯着肉包子,回答了一个空架架。从此注定我的命运就是银样蜡枪头一个,
按照我哥的说法,那就叫:马屎面上光,原来是草莽。思及此,更怨小叔了。

可巧小姑打电话说前两天小叔饮酒过量,差点成了隔世之人,
是小婶在踏进医院大门的时候发下毒咒,吓得小叔从鬼门关奋力挣脱牛头马面的锁魂链,疾疾赶回人间。
于是我问小婶到底说了什么话,小婶低声说,如果他不活过来,我下辈子要再做他的老婆。
我对小婶佩服得五体投地。
于是许下小小心愿,我要回到稚子童年,重新回答一次奶奶的问题,虽然还是漏风狗窦,但是我要小婶给我提示,
我要小婶拿着鲜奶油蛋糕,说:美女才女资本家。我一定清楚大声地回答,我长大了要当美女才女资本家!

我将上文发给朋友看,以正我身。
朋友嘿嘿一笑说,靠!就这么P大点事你也要写上千字,还说不是小资,看我敢怒不敢言的小样儿,我一向怕他,
他改口说,你不是小资,你是小资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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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26    标题: 乱云散 引用回复

描红心境 2005.07


描红是学写毛笔字的最基础课程了吧,前几天去书店,买了两本赵体描红本,再选了长锋中楷,重温描红心境。

此刻,物是人非,或者,人是物非,都不能形容当前心境之万一。
早已忘了树皮草纸,生宣熟宣,各有特性;
早已忘了墨质含水,笔力到达;
早已忘了书写中的起承转合,勾连顿挫,统统忘了。

窃喜自己虽然第一次描红赵体,不到之处却未嫌难看,源于自小苦练柳体,清矍秀丽,骨力自在。
然而还是羡慕赵体气势严密,姿态飘逸,书写苍劲,布局妍丽。
全因为妹妹自小练习的就是赵体,看见她的字,总是觉得养眼的。虽然颜筋柳骨,赵氏宏丽雍容,各有所长,
然而人心不足,总是这山望了那山高,单单从自己写字,就能一省做人。

于是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是每天描完一首词,今天的九十三个字,简繁尽有,揩书中略有行书走势。
每有分心,运笔减慢,则墨意渲染出线,出位多多;加快,则嫌笔力未足,墨意不及。
于是摸索着回到红线之内,减慢速度,揣摩着赵氏的平和,感受着他的从容,
一笔一划皆尽到位,且不过火不张牙舞爪,心境便自然而然得回到了笔锋之上。
而自己酷爱描红,就在于能贴近感受他人的祥和与宁静,将浮燥虚火一一沉淀,消散,这也算是描红的一大益处。
所谓中庸的态度,在书写上的表达,大概就是如此了,所谓描红心境,也就如此回归了吧。

偏巧今日的九十三字属于岳飞的《满江红》,却不知降了金元做了南宋叛臣的赵氏有没有写过这一篇?
如有写过,是否还能如此雍容祥和。
未熟练以前,自己用白水描红的,赵氏的往事,也就如同慢慢消逝的水迹一般,渐渐淡了影迹,
历史上有易为人忽略的一笔,描红本上也只有纸张被水沾染之后些微浮凸的痕迹。
无论如何,还是爱他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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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32    标题: 引用回复

云淡风清 2005.09

《往事并不如烟》,总有些什么值得惦念。
然而亲身经历坎坷的人,却不愿再提起那些如烟却又非烟的往事,那样的疼痛,没有人,想再经历一次。
只有站在章诒和的角度,才能纪念那些长辈,她所爱的人,即便如此,她对自己所遭受的疼痛却也只能轻轻带过,
只是,哪怕再轻,也不能承受,那些地狱般的岁月。而且,苦难也不因为平庸而稍稍减弱,有所放过。

我所敬爱的一位女性长辈(固然没有章女士所记述的那些人的德才)在她大学毕业的时候,文革刚好开始。
作为一位正直的女性,她觉得被批斗的教授没有错,他们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承担 了应当的职责,他们对教育尽心竭力。
于是她成了臭老九,和教授们一起在台上坐喷气式,头戴痰盂,挨骂,挨打,
被那些半大不小的孩子,人性的卑劣面全然爆发不可收拾的野心家吐唾沫,于千百人之前受了许多的屈辱。
只是她的自传里,全然不提这一段,记录的都是她的父亲如何爱她,
灾荒年,她们一大家子人怎么过的,后来上班了又如何,结婚了又怎样,有了孩子,是多么可爱的天使。
往事并不如烟,可是,不如烟,如何让人承受得起。
爱她的人都知道,她在六十出头的时候就出现糊涂,脑子用不上,全是因为当年的打击和屈辱曾经让她精神失常。

当我胡言乱语时,朋友笑我,你也快没有写的了吧。其实那时,我没写甚至没有感触已经很久了。
朋友说,年少易冲动,所以有诗歌,年青有感动,所以有散文,
一旦对世事变幻不再起波澜,无关年龄大小,其时,人已老去,不过还可以写长篇小说。
我笑说,那是苦差使,头发掉得让人惊心。

岁月流逝,曾经的刀山火海,如今只是路旁沙丘,雨后水洼。
父亲去世后的自己有如行尸走肉,不哭不笑,而现在,嬉笑怒骂全由我自己;
初恋失败后半年内的夜不能寐,到现在也只换自己淡淡嫣然,自己再也不复当年那个把爱看得高于一切的纯净女孩,
如今,也只是纤尘尽染的风中行客而已。

久了,淡了,久了,也倦了。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吧,
不论是自觉地,还是环境造就,怀念的,不是自己,是前人。
到最后,还是让往事云淡风清,让自己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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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36    标题: 引用回复

嘻…… 2001.09

已经很久没有拿笔写什么东西了,习惯了在键盘上抒缓自己的情绪。

八达岭高速上有雨,路旁尚未开发的土地上有野花开放的美景,白杨羽絮飞舞,转瞬又飞离了。
前方未知的出口有南口二字,我在已知目标未知路径的大巴上,任由机器主宰自己的行迹。
天空灰暗,连边际都阴黑,浓密的乌云预示了龙庆峡的寒冷,原本就比北京低6度,气温8度让我回到广州的冬日。

暗自喜悦依然能从笔尖泻出流利的字句,庆幸,书写还没有遗弃我的手指。

司机喜欢极了林忆莲的老歌,车厢内反复回响着等你说爱我,在我吻你之前,让我看你的脸。
然而天地辽阔,在我得以一窥天地全貌之前,自己已深入其间,亲抚拥吻它或者忽略它,
没有藐视的资格,天地之间,没有比人更渺小的了,因为人自私。
老子说天地孕育万物而不居其功,我想,天地是爱我的,至少,它任我自在成长,思绪飞扬。

龙庆峡极小,甚至比不上统景小三峡,阴冷是我仅存的印象;况且寒泉与温泉之间,我是贪图温暖的多。
我拒绝将它称为山,因为它的削瘦。那笔直削挺的石剑直插寒水,必然浸透了万年的阴寒,所以清矍有余,健硕不足。
风流糊涂的明隆庆帝出生地距此不远,龙庆峡因此得名。
有些确定人做了皇帝之后的衰退,如此小小沟谷竟能得峡名。
就如故宫御花园内的太湖石堆砌,黄黄一片高不足10米的穴隙,却被乾隆皇帝命名“云根”,
实在无法想象出如投入山林,便消失了自己的高远。

旧年的普洱于青花瓷杯中向我展示黑茶的本质,而我的文字,也如惯常的一段不接一段,一句不接一句。
有蒙太奇的意味,却让我惊心于自己思绪已如此支离破碎,无论如何也回不到曾经的有序和单一。
也正是如此的散乱,让自己释怀,让自己放低。

如果也有旧年的雨水,就着这旧年的普洱,只是如果。
却可以于清晨踏步于旧年的石砖,抚摸旧年的城墙和岁月的痕迹。
长城的内外分明,外侧高且有垛口,可瞭望可放箭,内侧较低,可倾身可呼唤。
晨曦中的城墙边,陡峭倾斜的石阶上,有淡金色光晕。忽略所有身旁的人迹人语,天地通透,长风烈烈,烈烈长风。

回程时天已放晴,路中央界道内,玫瑰盛放得一无所惧。
可爱的花儿,能够配得上铿锵二字,注定开放得浓烈,柔弱又坚强的美丽。

黑色茶液被白水消磨至淡淡烟褐,一如时光对屈辱和伤痛的洗涤。
决定了要在飞行器上多去几次洗手间,喝完了整整一壶水,
不小的透明的玻璃壶,于牛饮中肆意地放纵着自己的心性。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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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37    标题: 引用回复

开始怀念………… 2004.09

在广州生活了七年了,临近离开的时间,离开的航班,金属的双翼,久违又熟悉的冷硬,
于是开始怀念,顺其自然地,怀念诸多的人和事,快乐和后悔,幸福和眼泪。

时光不留情,而我对自己也无情分,七年于发稍手心脚底逝去,却抓不住一丝可以怀念的细节,关于自己的。
怀念了早茶,怀念了朋友,怀念了痛苦甚至后怕,然而可追忆的,希望保留的却甚少。
当时间中断,记忆成为空白,才明白自己荒废了什么,不是别的,只是自己。
心田之中荒芜生了野草,让自己自在无拘却又一无所获,到底有一种收获吧,于是安心地收获自在。

《什么事情都在发生》里说女人最不想说的生活里,有一条,想安分却又外遇。于是我想知道:
快乐究竟是什么,能抵得过后悔后怕吗?
倘若完全放下自己恪守已久的信条,让自己自由,那自由又能多久?
终归会厌倦风中旋转的状态,希望回归安宁。
可是安宁又能多久?青春和感情总在不满足和贪婪中逝去,迅速得让自己惊心,
还来不及为疼痛撕心裂肺地喊一嗓子,下一次疼痛又疾疾地来了。

对于一个爱憎喜怒分明且丰盈的女子而言,
悲剧通常是生命的最终定义词,稍微好一点,能成为正剧,已是上天的恩赐。
于是欣羡路旁野草花的单纯和自在,于是妒忌野鸟的飞翔和和高远,
于是恨不能化身为鱼,畅游在蔚蓝大海,于是渴望只是一粒埃尘,在天地间飘荡,
从此长风烈烈,烈烈长风,不再是身边的瞬间,而是存在的永恒。

已然是老去且虚空掉,没有更多的文字可以修饰自己已然走过的荒唐岁月,
就这样吧,快乐是不能满足的,学会微笑,为自己。






太单薄 太寂寞


MSN里的新个人说明。

所谓的单薄,指的是阅历,因为没有那么多可收拾整理的,
所以翻看记忆的时候只是一扫而过,不必要太多时间,因而觉得寂寞。

如果阅历厚重,那么翻看的时候有如胶片定格回放,
每一格,都有许多的记忆,那个人,那个时候,那棵树下,说了什么,想了什么,
是于时光中能隐约触及的秘密,只关于自己。
至于旁人,是曾在心上留下烙印的过客,用的工具林林种种,或者是发丝,或者是铁钎。
总之,疼,或者痛,因为快乐所留的印迹,总不如悲伤和愤怒所留的,那么深刻。

这样的回放,必要选一个安静的时段,只有自己一人的空间,悄悄地,静静地,不被打扰,不需要与他人分享。
因为那样的分享,就如同被迫揭开旧伤口,再流出已然变得暗红的血来,痛得抽搐,如饮牵机。
阅历厚重的人,他需要的,是在某个时刻把记忆翻开来,或者收回去,
在自己掌控的时间和空间里,选择想起,或者淡忘,选择激动,或者平复。

我深深地羡慕着这样的人,因为他们绝不寂寞。
然而,“阅历厚簿和吃苦多少基本划等号,活到死我们也可能还是单薄的。”
同学说:“你不要一天到晚异想天开,过来看看我儿子,留一些快乐的记忆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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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39    标题: 引用回复

我想见见你 2004.08


来的第一天据说也是上海黄梅雨的第一天,来到久违了八年的城市,
就要碰到阔别了八年的老友,十二年的情谊,俯首便能拾起满满的感动和烟云散尽的释怀。
感谢天公厚待我许多,竟然停了梅雨,让天青了多日,一直明亮到眼角眉梢。

想起《一吻定情》里的琴子,回去的时候,人们都感觉到了一股妖气。
不知道我是否也能为了妖的一个,有些失笑。
或者某天我便去到你的眼前,大叫一声,妖怪来了,必能换你爽朗的笑声若干。
我便串起它们晾到风干,挂到我的窗檐,做了个只关于你的风铃。
于是不论风雨,都能为我宽畅心怀。

痘痘长了若干,因为失眠。每日早起必要以音乐宁神,于是朝来必听莲花生大师的《苏醒》。
名字是苏醒,却是让我静静沉睡,醒来后神灵清明,宛如重生。原来,苏醒必要先经历完全不同的混沌。

买菜的小贩极好说话,六个一毛的硬币拎了七毛的青椒回家。
一句不好意思加一句谢谢你,换来一个极腼腆的笑容,只是肤色黑黑的,看不出是否红了脸。
倒是自己,脸必然是红了的,仿佛得了天大的好事,笑纹从嘴角一直延展到鬓角。
已经有了亲切的感受,异乡人的情怀,不再那么浓烈得让自己想逃离。

窗外的四季米兰开得浓郁,跟着南风四处飞散。
白花沾湿了雨水变黄,一派繁华之后的败象。
然而新的花簇又开了,将残败的花完全拨开去,成为新的主角,
散发另一阵馥郁,对所有人的呼吸进行新的占领。

于是给最爱的朋友去了一个电话,和她说:
等你有空的时候,我想见见你…………



楼上楼下

香港旧闻说某处六楼夫妻二人相敬如宾,育有一女,夫每日习惯是晚饭后独自散步,一个小时后准时返回。
及至夫亡,忽有一妇人携一女着丧服入灵堂内,悲恸神色较妻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妻甚奇,细细端详,乃是5楼邻居,
再问方知,此一妇一女是其夫另一房妻女,此女只小其女岁余,其夫每日晚饭后一个小时实在楼下散步耳。

我亦住楼房,但凡人山人海之处,故事便多不胜数。
楼下即小巷道,晨起即有故事,中年妇女踩三轮车与中年男人摩托车相撞,
且不论孰对孰错,只一争吵便染了一天的晦气,
便是无边晴日里的阳光也不能将其驱散,蝉呖不止的酷暑中,徒增热燥。

中午也不能幸免,争执又起:
一妇人携其不足10岁幼女到三楼某户上门讨要自家丈夫,
且不论是否讨回,那小小女孩子必然已对两人相伴一生的承诺和信念弃如蔽履。
倘若丈夫跟了妻女回家,日后也未必安宁,且已颜面尽失,面对孩子总有尴尬;
倘若女儿要不回父亲,不免心灰意冷,原来自己于父母心中,不过是讨要丈夫的工具,
或者根本什么都不是,那些曾经唤过的“宝贝爱囡”等称呼,不过哄他们自己开心的谎语。

想起这月的水费还没交,却没得到水费单,于是到一楼询问邻居老太,
终于庆幸有人在活过半个世纪以后惯看风云,自家收拾得干净利落,银丝乌丝错杂却安然有序;
将小狗洗得雪白,连小小脚掌都干净清爽,搭人裤腿上也不留爪印;
为我解答疑惑,直身挺胸,谦和宁静,尽告所知。
繁华只是她的过眼花,白驹走过,她自从容。

或者,楼上楼下的人生有如啤酒一杯,雪白泡沫看似繁华,而底下才是岁月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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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51    标题: 引用回复

认认真真过日子 2004.07


“林太太说,这里没有塔苦菜,没有小棠菜,没有鸡毛菜。”
我从广州到了上海,这里没有木瓜牛奶,没有腩汁濑粉,没有牛三星汤。

小姑问:鸡毛菜是什么菜?
是白菜的一种。我用鸡毛菜做了汤。
她笑,凡是不认识的菜都是白菜的一种?

我也笑了,
塔苦菜盛开似莲花,小棠菜也如花般伶俐,其实它们都属油菜科,我用惯了平常的称呼,它们的确与瓢儿白都是一家的。
而真正的白菜,是天津白,高山娃娃菜,黄秧白;至于白色卷心菜,则属于甘蓝一类了。

家乐福里买了竹丝鸡,也与广州的不同,
鸡爪子竟然由畸形的五趾演变到六趾,除了拔毛放血,肝肠五腑全在,嗉囊也冰结成硬石。
赶忙回家清理,胆还在肝上,而鸡肝已然粉掉。
在这个浮华的城市,生活的细节全然被遗弃,而表象的奢侈和繁华的细节,一应俱全。

或者我只适合实实在在的生活,去到菜场和小贩努力讨价还价,挑选最青翠的菜叶,最新鲜的鱼肉,最爱吃的粉皮。
不因为生活的简单而轻忽简白的日子,不因为尚存的激情无视长久以来平淡安然的相伴。

因为自己还没有完全平淡到波澜不兴,所以还在读到这样的句子时心有触动,
“你可知道,我总是在日暮时分,书影与书影之间,宁静的光线里,最想念你。”
然而,宁静是所有的前提,于是,珍爱那一份宁静,珍爱带给自己宁静和安稳的人和事;
于是记得,不论自己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不论自己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认真且诚恳地对待自己和亲人,
就是尽到了人生最大的本份,就是平平淡淡认认真真地过自己的日子。



《认认真真过日子》后记


文字起始的时候,我已习惯了引用朋友的话,他们不是名人,也非伟人,只是常人。
只是常人在生活之中的偶一感悟,往往能直指人心,大概是我们都生活在常态之中的缘故。

同事说自己的弟弟在苏州工作,还没有结婚,但已经有了一个女伴和他一起平实地过着日子。
当时虽有触动,却无文字成形,直至今日,自己在时光中经意或者不经意划过了二十八年。

现在就开始写人生总结未免早了些,却怕自己渐行渐远,更多的感怀都成为常态,再无一丝可留的记忆,
于是以褪尽青涩,又阅历未足的笔触留下些许细节,以期在久远之后的老去,还能感动自己,或者感动他人。

长久以来都是以一种被动的态度对待生活,随遇而安是安慰自己的最好话语,评价自己散淡无求。
陡然顿悟,那其实是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
不论自己处于什么样的生活状态之中,不求尽如人意,至少做到尽自己的全力:
工作就努力尽责,于家便认真收拾料理,褪去所有浮华的表象,
真心对待自己和时光,不贪图,不虚妄,尽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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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10-20 周五, 上午11:52    标题: 引用回复

要和你在一起 2000.02

我想嗅到你的气息,想见到你,扑进你的怀里。
于是我发下誓言,我要在每次流血和疼痛的时候,一点一滴地,想起你。
今世,我们,是扑火的飞蛾,是无望的蝴蝶,
不管来世怎么样,我要我自己,想起你,见到你,重回你的怀里。

说不定,你早已深刻在漫长岁月的盘桓,
哪一片龟甲上,你曾驻足,哪一道石刻的凹痕,是你?
你看见老聃骑的青牛出涵谷关的旧蹄印了吗?
还是感觉到,列御寇的风,轻轻拂过了你的脸?
我知道你一定看见过庄周的蝴蝶,因为今生,你教我做了一样的梦,荒唐又凄迷。

你知道我在哪里吗?
我站在城垣下,绿珠的血溅到我的身上,那时,我是她身边的一粒沙,
我曾做了飞燕的一条腰带,她在人掌中轻盈时,我被迷惑,以为那就是繁华。
在你漫步在太白的绣口吐出的半个盛唐时,
我做了玉环醉后拈过的那朵牡丹的萼叶,调落,是我的宿命。
陪伴了一具又一具的白骨,我腐朽了,
我却想问,你,还记得我吗?

我不要你忘了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我做了怀素的蕉叶,让他在我的身躯写你的名字,
我做了王冕的沙盘,让他在我的心衿画你的样子,
我做了羲之洗砚池中的水,我将紫毫中浸出的墨痕,你今世的柔情,
溶入我的血液里。
可是,我想要,一整个的你。

你在我的耳边,说我们曾附身于后主和小周后,在他们的箧亭里,浓烈地爱过。
你说那时候我们许下的誓言,比飘荡在昨日风里的桂花酿更醇更真。
可是我知道,你是真的,而你的誓言,却只是谎言。
因为你轻轻转身,离别了今世,离开了我,
妆镜里没有你的影像,呼吸中没有你的气息,那靠在墙角你送我的油纸伞,和我一样寂寞。

据说,誓言能够忠贞地穿梭于时空之中,能让我找到你,无论前生来世。
于是我发下誓言,我要在每次流血和疼痛的时候,一点一滴地,想起你。
我要找到你,扑进你的怀抱,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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