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水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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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10/09/21 文章: 84 来自: 中国江西 积分: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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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 叹
王水宝 江水文
闲来无事,去乡下走了一趟,所见所闻倒也不少,有的让人高兴,有的给人烦恼。
一天,悠悠漫步,看到一户人家正在办丧事,哀乐低回,冥钱飘飞,儿子媳妇,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得十分伤心,真是个孝顺家庭。我问看热闹的农妇,她却轻蔑地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十分恼怒地告诉我:“孝顺?孝顺个屁。老子活着的辰光,连饭也吃不上一餐,还对老子说:‘你想吃我的饭,爬过来吃’”(这不是笔者杜撰的)。听农妇这么一说,对这个不孝儿子的厌恶,油然而起,心里不禁“怦”的一跳,这一跳便跳出了对孝的一些感叹来。
中国传统,“权孝”字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称为一切道德的根本,其含义十分广泛,是一个繁琐的体系,在我国封建时代,其庞杂的内容中,虽不乏也有封建糟粕,但孝作为一种品德,一种操行,确切点说,孝意味着善事父母,是对父母尽敬养之礼。古人云:“羊跪乳,乌反哺”,也就是把“孝”解释为是对父母爱的回报。因此,孝,至今仍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并为之继承和发扬。2004年5月,中国老龄事业基金会会长李宝库在北京宣布:全国将启动两千名“孝亲敬老之星”的评选活动;北京的一位小学教师,给学生布置了一道“给父母亲洗一洗脚”的特殊家庭作业,不但震惊了联合国官员,给予高度赞扬,还要把这一孝道,在全世界推广;一位李姓的青年男子,从深圳乘火车赶到武汉,当晚就给父亲洗脚,说:以前我不听父亲管教,最近读了一篇文章,一位很有成就的人,在反思自己一生的经历时,觉得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好好尽孝。读后深受感动,所以千里迢迢赶回来给父亲洗脚,以弥补没有尽孝的遗憾……这些回报、孝敬,是永远也偿还不了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孟郊《游子吟》)。父母生下子女后,从呱呱坠地到养育他(她)成人,其中,做父母亲的不知操了多少心,担了多少惊。这些感受,只有在子女自己也做了父母的时候,才能真切地感受到,所以,父母老了,做子女的应该尽心尽意地回报、孝敬父母。
然而,孝敬父母这一传统美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用来“作秀”被包装起来。一些不肖之徒,趁机以“孝”行骗。报载某局一位副科长,在其父过七十大寿时,花去数百元在电视台为父亲生日点歌,以此窃取赞誉,而实际上呢,这位七十老父独居郊外老屋多年,全靠捡破烂苦度光阴,而儿子、媳妇、孙子在城里享受天伦之乐,却无一人去探望过老人。更有一些子女,不但不敬重长辈,不尽孝道,还对父母恶言恶语,打骂虐待,甚至杀父杀母。而这样的儿女,在父母去世时和去世后,却大行“孝”道起来,其隆重壮观、奢侈豪华的殡葬场面,令人瞠目结舌,其目的就是为扬其“孝”名罢了。正如前面提到的这户人家,父亲在世时,连饭都吃不上一口,死后却大办丧事,其实,这无非是在做给活人看,以示其对老人的“孝敬”,完全是口是心非,沽名钓誉。诚然,父母逝世,慎终追远,以示孝敬,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父母生时不孝敬,死后把丧事办得再隆重,再体面,也都是枉然的。俗话说:“在生不把父母敬,死后何必哭灵魂。”
感叹至此该打住了,但还想再感叹几句。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是为人子女最起码的基本道德,但孝敬父母应在父母生前,不在死后。做子女的要趁父母健在的时候,从内心深处迸发出对父母真诚的爱,及时孝敬父母,承顺父母之心,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关怀,让老人颐养天年。一旦父母两腿一直,双眼一闭,你想回报、尽孝都为时已晚,来不及了,你就会感到后悔莫及,再烧多少纸钱,再流多少眼泪,再“送”多少“冰箱”、“彩电”,都是白费的。
“乌鸦反哺,尚报亲恩;有亲不养,何以为人?”善哉!善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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