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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萸
澳洲彩虹鹦版主
加入时间: 2006/05/01 文章: 4394 来自: 江西南昌 积分: 15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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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七月十七日“NC市统计局发布本市上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80元”新闻
其一、
得快活时且快活,迷离醉眼笑托钵;
坚称编构为实据,试问天良值几多?
其二、
求稳自该唱赞歌,帮闲当面也传讹;
瞎说岂忌联无耻,靠就痴肥谁敢劾? _________________ 海角游丝,天涯飘絮;一生流浪,随文去住。
我行我素,罔视世故;守护真情,用心倾诉。
欢迎光临——
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yiyu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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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萸
澳洲彩虹鹦版主
加入时间: 2006/05/01 文章: 4394 来自: 江西南昌 积分: 15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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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注:
面对发布后如涨潮般涌起的、乃“办公室里凭想当然胡编乱造数据”的弄虚作假质疑,也许也为自圆其说,隔日即通过某报,“透露上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算的三大背景”,曰——
一、不仅指在岗职工从单位财务领取工资单上所标注的钱,也包括单位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比如交通费补贴、电话费补贴之类;
二、数据包含的在岗职工,是指市行政辖区内的中央与省属单位、市属单位、县(区)属单位的在岗职工,而私营、个体、乡镇企业,其在岗职工则不属于统计范围;
三、垄断行业高工资拉高了平均数据。比如石油、电信、电力、烟草、金融、保险、铁路、民航等,其职工工资比我国职工平均工资高出四倍到十倍。由于这样,“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员工,就有可能认为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偏高了。”
——高工资行业怎么又漏下、没提及行政系统的公务员呢?
嘻嘻,统计局!嘻嘻,统计数据!既然在岗职工统计范围有规限,既然私营、个体、乡镇企业均不在统计之列,为何不标明“不完全统计”、而大咧咧题作“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难道私营、个体——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在岗职工就不是人、不是中国人、不是国家的在岗职工?而且,据全国工商联公布的调查资料,在我国全部GDP中,民营经济所占比重,2005年已达65%(其中内资约占50%稍弱,港澳台及外资约占15%略强)。既然民营经济所占GDP比例高过了国营经济,生产这些GDP的民营经济职工,不用说,显然会比国营经济的职工多!
嘿嘿,就不怕越补越漏吗!?……
07、7、21 _________________ 海角游丝,天涯飘絮;一生流浪,随文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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