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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砚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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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 Winner 澳洲长风论坛总目录 -> 故事小说[600字内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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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厉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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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10/06
文章: 39
来自: 山东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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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5-12-10 周六, 上午6:11    标题: 桃砚媒 引用回复



312年,司马邺即皇帝位,为晋愍帝,改都城建业名建康。
东晋时的建康,已经是历史名城了。
公元前472年,越王勾践令范蠡在这里筑越城。因筑城工程是由范蠡主持的,故又叫“范蠡城”。
公元前333年,楚威王灭越后,就在金陵山上修筑了一座城邑,命名为金陵邑。那时的长江还在清凉山的西麓下流过,金陵邑临江控淮,形势十分险要,楚威王在这里置金陵邑,欲借长江天堑为屏障以图谋天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显示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威,曾经五次出巡。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第五次出巡回归,至金陵时,几个陪同的望气术士见金陵四周山势峻秀,地形险要,就对秦始皇说:“金陵有天子气。”秦始皇一听大为不悦,命人开凿方山,使淮水流贯金陵,把土气泄散,并将金陵改为秣陵。“秣”是草料的意思,是说这里不该称金陵,只能贬为牧马场。
东汉末年,此地改名为建业。
三国后期,吴王孙皓要迁都武昌,陆凯上书谏阻,引童谣云:“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宁还建业死,不止武昌居。”说明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不愿跟随吴王背井离乡。
西晋灭亡后,东晋偏安东南,这里就成为东晋的都城建康。
建康城里有个乌衣巷,位于夫子庙文德桥附近,全长五六百米。三国时,这里是东吴禁军驻地,因官兵都穿黑衣,军队被称为乌衣营,驻地也被称为乌衣巷。谢家和江左大族居住于此。
317年,琅邪王司马睿称帝,琅邪的王氏家族也迁到这里。后来留下“王家书法谢家诗”之说。
王氏家族分六房居住,其中就有王旷一房。王旷夫人也是从琅邪来的,娘家姓诸葛,诸葛夫人生的儿子就是王羲之。
虽然王羲之长大后也在外为官,但诸葛夫人一直住在这里,他的孩子们都是在这里长大的。
王羲之有七子一女,长子玄之、次子凝之、三子涣之、四子肃之、五子徽之、六子操之,七子献之。
王羲之在世时,玄之和涣之就死了。到升平年间,就剩下了五个儿子。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王羲之的小儿子王献之。
建康城南有一个渡口,位于夫子庙贡院东边,水湾只可有三丈之阔,蜿蜿蜒蜒向东南,与秦淮河交汇相通。河水流得极缓,仿佛是秦淮河的一处河港,远望平明如镜,近看清澈见底。那时的秦淮河简单干净,和桨声灯影隔得远,只是一条河,从城外贯穿过城里。河两岸栽满了繁缛的桃树,起风的时候就有接连不断的桃叶轻佻到水上,被风催得四处泅渡,艄公一篙从这岸的桃林中破出,笑望那满河浮泛的桃叶,“那就叫它桃叶渡吧!”一船人望着那割得破碎的水光颔首,嬉声未绝人和船都没入那岸的桃影里。
三月的桃树正开着最烂漫的花,无数的红团掩映在更多的梭一样的叶海里,红与绿斗得正急,风在其中分波劈浪,酣畅极了就鼓起腮帮子一吹,纠缠不清的花叶摩肩接踵地投到河里去,那河就显得姿态富丽,水光肥美。
王献之就是在这桃花盛开的时候来到桃叶渡的。
这时的王献之书法刚刚出名,因为他的小楷刚刚突破父亲的禁锢,这是因为他的思想刚刚突破儒学的束缚,否则,他后来就无法模仿张芝的狂草,想狂也狂不起来。
他还没狂起来,他的小楷就出名了。建康城内外,也就传遍了这个书法家的名字。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位书法家不过是个十几岁的青年,并不象他的老子,用了几十年的功夫才达到那种境地。
就在这桃花盛开的时候,有一位热爱书法艺术的朋友来看他,并对他说,在桃叶渡对岸,有个老汉卖的砚石可不一般,是块难得遇到的好砚。其石质极其细润,石色也佳,砚石又经过精工细雕,更是锦上添花。听得王献之拍案叫绝。
因为王献之听父亲讲过,在老家琅邪曾发现过一种黑色的石头,上面金星点点,犹如黑暗的夜空镶嵌着无数的繁星。这种石头和其他石头不同,叩之有铜声,握之如儿肤,细腻滑润,坚而不脆,中间可挖砚堂。在其砚堂中研的墨,久而不干,寒不结冰,成为砚石中的神品。但是,这种石头是轻易得不到的,只有倾盆大雨造成山洪之后,在山下河边积聚的乱石中翻找,如果运气好,或可得着一块。但这种机率很小,大约一两代人中偶而能得到一块,也要归之于天意。
也许是天意欲使王献之得到此砚吧。
王献之送走朋友后,决定第二天就去桃叶渡,一定把这块砚买到手。
第二天王献之起了个大早,带上银子,来到河边。只见河两岸桃红柳绿,无情的春风吹落了桃花,花瓣飘飘荡荡,落在河里,随水漂流。他想:如果在这时给渡口起名,就该叫“桃花渡”了吧。
渡船很快到了对岸,王献之按照朋友所说的地方,很快就寻到了那个卖砚台的老汉。看那砚,果然如朋友所说,这块砚石整体上是个桃形的,一尺来长,八寸来宽,砚石上还雕着一座山,山上有桃树,树上果实累累挂满了枝,树下有个牧童,横骑在牛背之上吹着短笛,整个雕刻气韵生动,形象逼真。砚的上部和砚堂内都有点点金星,就象天上的繁星又倒映在墨池里。
仔细端详了一阵,就问老汉价格。老汉叹了口气,说了个大体的价格,王献之觉得也算公道,便毫不犹豫地把此砚买了下来。临走时,老汉又告诉他:这块砚台最好用桃花水洗,这样用此砚研出来的墨就不易干,写出字来,墨色也有精神。
王献之问:“请教老伯,这桃花水是指哪里的水?”
老汉说,桃叶渡口处有一大片桃林,林中有个池塘与秦淮河水相通,每年三月初三,正是春暖花香、蝶飞草绿之时,他都在桃花潭中洗这块砚台。这桃花潭中的水,就是我说的桃花水。
王献之道过谢,捧着砚台,欢天喜地而去。
从此,王献之就用这块砚台研墨练字,书法长进很快。字体也如其人,英俊豪迈,潇洒恣肆。就是在滴水成冰的寒冬,研出的墨也不结冰,王献之练起字来可谓得心应手。他每写一句只蘸一次墨,墨色由润而枯,由浓而淡,墨色分明。写出来的一幅字节奏起伏,气韵变化有致。
转眼到了第二年的三月初三,王献之按照老汉的嘱咐,带着书童到桃花潭边洗砚。
桃花盛开,蜂狂蝶舞,花香四溢。和煦的春风吹过,桃花潭荡起阵阵涟漪。
王献之和书僮来到桃花潭边。
书僮放下书箱给王献之当座位。
王献之撩起袍襟落坐之后,书僮递过桃叶砚,王献之捋起袍袖,撩起桃花水,洗起砚来。
站在一棵桃树边卖扇子的姑娘,凑过来看砚台,当她一眼看清了这块砚台时,脱口说道:“这是俺家的砚台!”
王献之有些诧异,便放下砚台,站起来问姑娘:“这砚台明明是我去年所购,怎么说是你家的呢?”
姑娘听问,还没回答,眼圈先红了,沉吟了一下,才慢慢道来。她家原也是书香门第,读书而不做官,由于母亲长年有病,要延医用药,因此家中贫困不堪;为给母亲看病,还借了他人一些银两,实在还不上账,他父亲只好忍痛割爱,卖掉收藏多年的桃叶砚来还债,家中能变卖的,已是变卖一空了,现在就只好做些白纸小扇出来卖卖,聊以为生。
王献之听了,心中难过,觉得这位姑娘真可怜,便想在经济上周济她。一则王献之今天是专为洗砚而来,身上没带银子,二则王献之又想:即使带了银子,姑娘也未必肯收。此时他灵机一动,便说:“这位大姐,我想在你白纸小扇的扇面上写上几行字,岂不好卖些?”姑娘有些犹豫,王献之说:“我先写上两把,你如果看着可以,我便把这几十把扇子都写完,如果觉得不好,这两把小扇就算卖给我了。”
姑娘忙说:“并非怕写不好损了扇子,而是给别人无端添许多麻烦心中不安。”
王献之说:“既然如此,我就要写了。”
书僮打开书箱,拿出笔墨递过,王献之马上提笔挥洒起来。
一把扇子写完,姑娘双手捧起来一看,见落款处写的是王献之,心中便非常感动:王献之的字,有钱有势的人请他写,甚至出高价,他都不肯写;今天见我家贫困,便主动相助,真是位伟丈夫!
再看王献之其人,英俊潇洒,特别是那一双明亮的眼睛,黑白分明,炯炯有神,那目光中好象透露出什么……
王献之此时正在打量这姑娘:柳眉杏眼,唇红齿白,面色粉红,不施脂粉自然美,一笑两个酒窝,在桃花映衬下格外招人喜爱。特别是姑娘的那种健康美,是城里那些小姐、丫环们难以比得上的。王献之看罢想到:如此美貌的姑娘竟然如此命苦,怎么才能多给她些帮助呢?王献之尚处年少之时,又未成亲,在姑娘面前心跳个不停。而姑娘对他则是既敬重,又爱慕,此时见王献之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便涨红了脸。王献之忙低下头去继续写扇面。写完最后一把时,他将这把扇子递到姑娘手中,对姑娘说:“这把扇子你就不要卖了,留着自己用吧!”姑娘看那扇面上题了一首诗:
三月桃花里外红,黄蜂采蜜在花中;
两人来看池中水,不知哪年再相逢。
看罢,姑娘无言。
王献之说:“你已经知道我的姓名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呢。”
姑娘随手从身旁的树上取下一段桃枝,举在王献之的眼前说:“我的名字还没有发芽呢!”
王献之一听,脱口说道:“你叫陶(桃)叶,对不?”
姑娘笑了。
陶叶从身上掏出一把白纸扇,说:“这把是我自己糊了留着玩的,你要是不嫌孬,就收下吧。”
王献之高兴地接过来,说:“多谢姑娘。”
陶叶羞得红了脸,急忙转身卖纸扇去了。
陶叶是卖砚台老汉的独生女儿。她自从在桃花潭边和王献之分手后,王献之题诗的小扇便不离她身边,出门时随身携带,夜间睡觉时枕在枕头下,只要闲下来便把那小扇摸弄过来,摸弄过去,不肯放手。
王献之回到乌衣巷家中,脑中时时浮现陶叶的倩影。每当想起陶叶,他就拿出那把纸扇把玩。
这天晚上,王献之怎么也睡不着,一闭上眼,陶叶就笑嘻嘻地站在他的面前。他翻身起来,点上灯,饱蘸浓墨,在那把纸扇上写起来。
那俊秀的蝇头小楷,一笔一画,工工整整,他仔仔细细地写完,又读起来:
桃叶复桃叶,桃树连桃根。相怜两乐事,独使我殷勤。
待到墨干,他叠起折扇,抱在胸口,反复背诵着这首诗,渐渐进入了梦乡。



陶叶虽然敬慕王献之的为人,心中也爱他的长相,难免有点非分之想,那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但并没有嫁给他的意思。原因很简单,她已经由媒人介绍,定下了终身大事。
王献之题字的折扇卖了好价钱。卖完之后,陶叶和母亲又糊了一些,虽然没有王献之的题字,也比以前好卖了,价钱也高了些。一是因为到了夏天,一些公子王孙要买了摆样子;二是也有些爱好书法艺术的人,想买了带在身上,一旦碰上王献之,就可以拿出来求他题字。
这年秋天,陶叶已用卖扇子的钱还清了家中的欠债。她想利用冬闲时节,多糊些纸扇,明天开春就卖,攒下的钱就可以给母亲治病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这年冬天,陶叶姑娘的父亲突然去世了。想想父亲一生穷愁潦倒,没过上一天好日子,陶叶哭得悲痛欲绝。母亲卧病在床,自己只好到处磕头,求乡邻帮助,用一领芦席卷起了父亲的尸体,草草安葬了。
不久,媒人又上门来,转达陶叶婆家的意思,说是男方已到年龄,陶叶早过及笄之年,希望能在春暖花开时完婚。
陶叶的母亲愁着没有嫁妆陪送女儿。
陶叶打算开春把纸扇卖出去,除了给母亲治病,也买点妆箧。万一碰上王献之,再给题上字,这结婚的费用也就不成问题了。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开春时节,陶叶的纸扇正开始好卖的时候,陶叶自幼订亲的丈夫患了急病,还没来得及请医用药,就撒手归天了。婆家怕陶叶守不了“望门寡”,倘生出些什么事,再传扬开,岂不有辱家声?
于是,媒人又来到陶叶家,催促母女订下婚期,让陶叶到婆家去守寡。
一想女儿一生要守寡的日子,陶母就如万箭穿心,只流泪而无语。
陶叶则说不能把生病的母亲扔下,要把纸扇卖完,给母亲治好病再说。
陶叶的婆家见媒人办不成事,又欺负陶家寡母孤女,便花钱雇了一伙身强力壮的汉子,闯进陶家,不由分说硬要把陶叶抬去与死男人“婚葬”,陶母当然不答应。当时,陶叶坐在床沿上,陶母抓住女儿的衣裳不撒手,那些汉子们上来拉陶叶,陶母也随着从床上掉了下来,死死地拉住女儿不放手。可是无论怎样喊,怎样拉,她也保护不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反被一个大汉一脚踢倒在地,当时就气绝身亡了。这伙人抬起陶叶就走。陶叶看到母亲不得善终,号啕大哭,抬到半路,陶叶便哭得昏了过去。抬她的人见状,便以为她死了,就把她丢在她男人坟边,回去向主人报告此事。
陶叶的婆家听说了详情,便安排在次日将她葬在她男人的墓旁,又安排了安葬陶叶母亲之事。
夜渐渐深了,寒气阵阵袭来,陶叶被冻醒了。她发现自己一个人睡在荒郊野地。她仔细辨认一番,知道旁边的坟便是她男人的坟,她一下子想起了昨天的事,想到母亲死于非命,想到自己身世悲惨,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又想到天一亮婆家就要来人埋葬她了,想到婆家雇人打死自己的母亲,便痛恨他们,于是她想绝不能让婆家随心所欲,这时她又想起了王献之。陶叶姑娘翻身起来,她决定从雨花台跑到秦淮河畔的桃叶渡去,她宁肯跳进桃花潭而死在那里,也绝不葬在那个死男人的身旁。眼见得天快亮了,陶叶赶忙奔往桃叶渡。
真是无巧不成书。陶叶经一番动乱,当然不知今天是三月初三,而王献之则独自一人来桃花潭边洗桃砚了。他蹲在潭边想起去年今日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他已耳闻陶叶已经出嫁了,望着桃花潭的流水,不觉发起呆来。洗过桃砚,王献之又在桃叶渡口徘徊了一阵,叹了口气,正想回家,陶叶恰好也在这时跌跌撞撞地来到了桃叶渡口,两人相见,都觉得似在梦中。
王献之急步迎上前去,由于跑得过急,不留心跌了一跤,桃砚也脱手摔出去好远,陶叶姑娘三步并作两步赶上前去,捡起了桃砚,双手捧着递给了王献之,语意双关地说:“还是完好无损!”王献之知道此话并非只指桃砚,便说:“陶叶姑娘,你跟我回去吧,别怕外人的冷言耻笑!行吗?”陶叶用力地点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泪水像断线的珍珠落了下来,滴满了桃砚。
陶叶跟着王献之,走在去乌衣巷的路上,她心中既有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有被王献之收留的喜悦。她想,能靠上王献之这样的好心人,不论是做妾还是作奴婢,总算是进了大家门,终身总算有个依靠了。
一回到书房,书僮认得陶叶姑娘,连忙搬过凳子,让她坐在书桌对面,陶叶从书桌上拿起笔来,在一张纸上写下了一首诗:
桃叶映红花,无风自婀娜。春花映何限,感郎独采我。
虽然字写得不好,但诗中却充满了喜悦和爱意,表达了对王献之的感激之情。
王献之坐在她的对面,看了这诗也是满怀喜悦,连声叫“好!”
陶叶又从身上摸出一把纸扇,递给王献之,说:“你把这诗给我抄在上面吧。”
王献之接过白纸扇,把诗工工整整地抄在折扇上,并在落款处题上了陶叶的名字。
陶叶说:“这扇子和诗是送给你的,你就保存着吧。”
王献之说:“谢谢姑娘的美意,现在我得先带她去见见我娘。”
陶叶跟着王献之,来到上房。
王献之一进门就说:“娘,孩儿去桃花潭洗砚回来了。”
诸葛夫人说:“你就快去练字吧。”
王献之说:“娘,我从桃花潭边带回个女孩,你见见她吧。”
“女孩?什么人家的女孩?”
王献之把认识陶叶的经过和陶叶的遭遇简单地说了一遍。
诸葛夫人听了,擦眼抹泪地说:“这个女孩怪可怜的,可是,你把她带到家里来,可怎么安排呢?”
王献之这才犯了难。
原来,东晋的士家大族把持朝政,形成了士庶之分,士族地主有权有势有财,庶族地主虽然有财,但无权无势。士族地主不与庶族地主来往、共坐,曾有一个庶族地主有事去求士族地主,只在人家的凳子上坐了一会儿,庶族地主走后,士族地主就把凳子砸碎扔了。士庶之间更不通婚,士族子女订婚必须“门当户对”,不能与庶族地主结亲,一般老百姓就更谈不上。
别说陶叶出生于平民百姓之家,就是出生在庶族地主之家,也高攀不上王献之这样的人家。如今,王献之把她带回家去,怎么安排她呢?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她做奴婢,在书房侍候王献之。
王献之把自己的想法一说,诸葛夫人说:“也只好这样了,你让她进来吧。”
陶叶一进门就跪下了:“民女叩见夫人。”
诸葛夫人说:“起来吧,站着说话。”
“是,谢夫人!”
陶叶站起来,在这样的场合,没有她坐的位子。
诸葛夫人说:“你的身世我都知道了,只是在我们的家族里讲究太多,你如果愿意在这里待下去,和献之的关系只能是主仆关系,否则,我们会招来非议的。”
陶叶虽然也知道自己的出身和地位,但当时只沉浸在痛苦与喜悦的交织中,并没深入考虑到自己与王献之的关系这一层。听了老夫人的话,她又跪下了:“夫人,只要您能收留我,别说侍候官人,就是当牛做马,奴婢也心甘情愿。”
诸葛夫人说:“你可要守规矩,不可出院门,就和我的婢女一同吃住,白天在献之的书房里,也没多累的事,就是扫地、烧水、研墨、晾帖、倒水、送饭,起居之事就不用你操心了。”
陶叶答应:“奴婢谨遵夫人之命。”
诸葛夫人说:“起来吧”,又对身旁的一个绿衣婢女说:“绿竹,你领她去安排住处,然后就叫她到书房去侍候公子吧。”
绿竹拉着陶叶的手说:“姐姐,跟我来。”
绿竹和陶叶一出去,诸葛夫人就对儿子说:“你已过弱冠之年,提亲的也不少,等你父亲从临川回来,就给你订亲完婚。你平时要把心用在练字上,可不能在男女这事上胡思乱想啊!”
王献之俯首抱拳:“孩儿一定遵从母亲教诲。”
“好了,快回去练字吧。”
“是,孩儿告辞。”
王献之刚回到书房,陶叶就高高兴兴地进来了。
“公子,真想不到,你们这里的奴婢穿得住得比庶族小姐还好!”陶叶已换上了和桃红一样的绿衣,一高兴脸蛋就红润润的,整个人就象绿叶衬着的桃花一样。
王献之也笑容满面地说:“士族大家都是讲究体面的,你以后要多向那些丫头们学学。”
“奴婢遵命!”
王献之皱了皱眉:“以后在这里当着外人的面,可以这样称奴婢,如果只有咱们两人,就不要这样了。”
“奴婢遵命!”
“就这样遵命吗?”
陶叶愣了一下,又抿嘴笑了。
王献之笑着坐下,开始展纸。
陶叶站在对面,磨起墨来。
陶叶磨好了墨,就用两只白嫩的小手按着纸的两个上角。
王献之端端正正地坐好,用小楷书写《汉乐府》中的《团扇诗》:
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
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
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
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
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王献之每写一句,就抬头看一眼陶叶,欣赏她那匀称的身段,健壮的体格。
写完之后,王献之拿出昨天写的一幅来对照,发现今天的这幅字有了很大的进步,不仅匀称,而且每个笔划都比以前健劲了许多。
王献之明白了,他的心中有了陶叶,他写出的每个字也都象陶叶,每个字都象陶叶的身材那样匀称,每个字都象陶叶的体格那样健劲。
陶叶曾跟父亲学过多年《诗经》,也读过不少乐府诗,对这首《团扇诗》也能懂得大体意思。
读着这首诗,她仿制看到了那洁白的齐国丝帛刚从织机上取下,天生丽质,一尘不染,如霜似雪。一双纤手持剪裁开,剪成了圆月般的扇面,绘上了合欢图案,那图案透过薄纱,光鲜明亮。
“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陶叶想,我送给公子的那纸扇,虽然用料不如诗中的帛扇,可那诗不比这图案更好吗?他是否也藏在衣袖中,用着时就拿出来轻摇慢摆呢?
再往下读,她竟悲伤起来。
帛扇受到主人如此的宠爱,也并不幸福,在受宠的同时,就想到了秋凉时的命运,何况我的纸扇呢!
“弃捐筐箧中,恩情中道绝。”团扇的主人竟然这样无情无义,将来的我,是否也会有如此结局?
想到这里,两滴清泪流了下来,她却没有感觉到。
王献之对比完了两幅字,也在体会这首《团扇诗》,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天生丽质的少女,在被玩弄之后又被抛弃,这少女的命运太悲惨了,这主人太狠心了!
想到这里,他抬头看陶叶,猛然发现陶叶正在流泪。
“怎么了,你……”
他明白了,陶叶已经看懂了这首诗,也在同情少女的命运,也许她也联系到自己了吧?
他多么想替她擦擦眼泪,然后把她搂在怀里,给她一番安慰啊!
可是他不敢,严父的家训,孔夫子的“男女授受不亲”,回荡在耳边。他恨孔夫子,这老头子也太多管闲事了,男女之间的事也管得这么严!他觉得孔夫子就象一个糟老头子,横身挡在他和陶叶之间。
这时,陶叶已擦干了眼泪,强装出笑容,说:“没什么,我只觉得那么好的团扇,主人用完之后不珍惜,扔得太可惜了。”
王献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在这时,绿竹在门外喊:“陶姐,出来一下!”
原来,绿竹是喊陶叶去端饭菜的。



时光荏苒,转眼到了冬天。
乌衣巷的奴婢们都穿上了棉衣,面料当然还是绿绸的,红色带团花的只有贵妇人和小姐们才能穿,不论哪家府门,从衣着上就能分出尊卑贵贱来。
王献之的桃叶砚冬天磨墨不结冰,丝毫不误他练字,但他的小楷和以前练的比较,却又不同了。
他练字时不再写怨女之诗,怕引得陶叶伤心。
这天,陶叶磨好了墨,他展开一页纸,拿起笔来,书写《诗经·周南》上的一首: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其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他书写这首诗的时候,心情也挺好,每写一句,就抬头看一眼陶叶,那一身绿棉衣穿在她身上,虽然显得比以前胖了一些,但她的脸也确实比以前胖了不少。可能过去日子过得艰难,脸型显得瘦长些,进入王府几个月,两腮就粉嘟鲁的了,笑起来两个酒窝也更好看了。
写完之后,他边读边品味诗意。诗中写的这个女子出嫁了,人们都在祝福她,不仅她出嫁正合时宜,更重要的是她的新家对她那么适宜,现在美如桃花的她,将会象桃树谢花后结下累累果实那样,也会养儿育女,传宗接代。
他又想,但愿陶叶姑娘也能这样,嫁得一个好人家,过上她应该过的好日子。可是,自己却又不舍得让她离开。
陶叶却是另一种心情。她从心中赞叹王献之的字,多么俊秀的小楷啊,就象他这个人一样俊美。
品味诗意,她就难免伤心起来。诗中的这个女子,正值桃花开放的妙龄,虽然离开亲生父母,却有了一个自己的家,自己终生可以依靠的丈夫,并且能为这个家庭生儿育女,作出女人应为家庭做出的贡献。可是自己呢?也已到了这样的年龄,自己的归宿在哪里?父母已入土为安,却把她抛在尘世,孤身一人给人家做奴婢,何时才有出头之日?
想着,不由得又流出泪来。一看王献之正望着她,觉得不好意思,赶忙擦擦眼泪,装出一副笑容,把那张写满字的纸拿起来,晾到靠墙的条几上。
“公子,谢夫人来了,夫人正陪她说话,要你过去。”
王献之循声往门口一瞅,原来是绿竹。
“绿竹妹妹,快进来呀!”陶叶高兴地和她打招呼。
“不了,陶姐,夫人等着呢!”
王献之对陶叶说:“你歇会儿吧,我去了。”
“等等。”陶叶说着,从衣架上拿下一件貂裘,给王献之披上,“外面风太凉,小心着凉啊!”
一句话说得王献之心里暖烘烘的,他裹了裹貂裘,出门随绿竹去了。
王羲之当时在临川郡,谢安也不在朝中,他在扬州都督扬、豫、徐、兖、青五州、幽州之燕国诸军事,时刻防备苻坚的军队南下。
谢安的夫人和诸葛夫人经常往来,谢安夫人很喜欢诸葛夫人的这个小儿子。
还是王献之十二岁那年,哥哥徽之、操之带他到谢安家去,两个哥哥你一言我一语的,只谈些世间俗事,献之问安以后就坐在一边,什么也不说。弟兄仨走后,有位在座的客人问谢安:“你对这弟兄仨印象如何?”谢安说:“最小的那个好。”客人又问:“为什么?”谢安说:“吉人之辞寡,他少言寡语,所以我才有这看法。”这话被夫人从屏风后听到了,她也喜欢这个孩子,所以每次到王羲之府上来,都要问:“怎么没见小七儿啊!”诸葛夫人就赶快打发婢女去叫来。
王献之进来,先向谢安夫人和母亲请安,然后就坐在谢安夫人旁边,听两位夫人说话。
原来,王羲之给谢安去了一封信,说他要回建康过春节,问谢安能否有机会来家见面。谢安不敢松懈北方的军事,春节也不能回来了,就给夫人捎信来,让她到时告诉羲之,应当同王导谈谈,安排一下献之的工作。
王敦是当时的丞相,遇有朝中大事,晋愍帝也要听从他的意见,所以,从东晋一建立,司马睿任用王导当丞相时,就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王导死后,王敦继任丞相,王献之一到弱冠之年,王敦就给他一个州主簿的头衔,只不过是顶着名领工资罢了。谢安却觉得这孩子不是一般的孩子,应当让他到朝中干点事。
谢安夫人要告辞,诸葛夫人硬留着她吃午饭,献之也就在母亲那里陪谢夫人。
送走谢夫人,回到书房,陶叶赶快端上茶来。
因为陪着谢夫人喝了几杯酒,加上给母亲敬了一杯酒,王献之觉得有点晕乎,边喝茶边与陶叶谈起了谢安要他出仕的事。
陶叶说:“那敢情好啊!你们出身高门的人,一到年龄就有官职,不象农村那些青年,不参军打仗立军功,一辈子就只能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还这税那税的。特别是桓将军一北伐,后方的税收可就多得数不清了。”
王献之说:“要说给百姓办些好事,这样的官我也想当。可这年头儿兵慌马乱的,当官既要讨好上头,又要顾及百姓,我怎么干得了啊。我想,还是研究书法,这一生与笔砚为友最好。”
陶叶说:“真要那样,俺情愿侍候你一辈子。”
献之说的是真心话,陶叶说的也是真心话。
可是,这一对尘世男女的想法,不久就被粉碎了,因为年关将近时,王羲之回到了建康。
王羲之回到建康,当然先去见王导,王导想安排献之任秘书郎。
其实,在那战争连绵的时代,国家机器已经全面军事化,朝中的事都是将军们说了算,除了丞相,文官大都是摆设,何况一个小小的郎官!
当然,象王氏家族的子弟,当个郎官也不错,不必去上班,工资照样领,王献之照样在家练书法。
当然,父亲回来是要检查的,王献之去见父亲时,就把练的字挑选了一些带去了。
这些字纸上都有写的日期,按时间先后排好了。王羲之看完一遍,并未见笑容,只评论道:“你上半年的字端庄俊秀,骨骼挺劲,很象体格健壮的妙龄少女;这下半年的字越来越用笔外拓,结体匀称,如大家闺秀,姿态妩媚雍容。难道平时不是书僮在侍候你,而是换了个身材匀称姿态妩媚的婢女吗?”
父亲已经从字上看出来了,王献之怎敢隐瞒?只好把买砚以及认识陶叶和陶叶的遭受讲了一遍。
王羲之的脸阴沉沉的,两眼瞪得献之心里发毛。
“天暖以后,要出去走走,看看山水草木,受自然之灵气,书法才能精进,不要只欣赏一个婢女的形态。”王羲之倒背双手,在房中走来走去,边走边嘱咐献之。
“孩儿谨遵父亲大人教诲。”献之低头弯腰,垂手回答。
“回去好好练字吧。”
“是。”
王献之回到书房,才松了口气。
陶叶端上茶来,王献之喝了一口,又对照着他的字,不断地打量陶叶。他怎么也弄不明白,我写的字怎么就那么象陶叶呢?
诸葛夫人在和丈夫商量献之的婚事。
那时,士家大族的婚姻也有政治性,或者说就是政治婚姻。在这种事上,连父母也作不得主,王羲之准备和王敦商量,由王敦作主,他毕竟是当朝丞相呀!
王羲之这次回来,并没有把小儿子的婚姻大事定下来,因为刚过完春节,他就回到临川去了。
又到了桃花盛开的时候,王羲之和陶叶到桃花潭洗砚。
两人坐在清澈的桃花潭边,回忆起了初次相遇时的情景。
王献之说:“那时,你赶着过来说话,一点也没有大家闺秀的羞涩,我当时就喜欢上你了。”
陶叶听了这话,才羞涩地低下了头,脸上一阵红晕。她想了想才说:“你喜欢又能怎么样呢?只能收在身边做个婢女。当然,能在你身边侍候你,奴婢也满足了。”
离开乌衣巷,来到这自然风光中,王献之觉得身心都自由,说话也就自由了,他转过脸来,望着陶叶秀美的面庞,说:“可惜如今不是《诗经》的年代,否则,我一定会写一首向你求婚的诗。”
陶叶向献之身边靠了靠,把头一歪枕在了献之的肩上。献之转过脸来,吻着她的秀发,另一只胳膊搂住了陶叶的腰。
献之心想:什么“男女授受不亲”,见你的鬼去吧!我们这样多么惬意呀!
一阵和煦的春风吹来,桃花潭里碧波荡漾。
献之和陶叶的心中,也是碧浪翻涌。
他们沉浸在这大好春光里,恨不得时间停滞,让他们永远这样依偎在一起。
既然父亲交代过,要他到大自然中寻找书法艺术的灵感,他就经常带着陶叶出去。
一来到城外,他们就都变成了另一个人,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心情舒畅极了。他们互相追逐嘻笑着,在旷野里自由地奔跑。登山的时候,到了坡陡之处,献之就回过头过,伸手拉她一把,然后攥住她那柔嫩的小手,不愿再松开。
当然,献之也没忘记家严的教诲,他观看树木花草,静听泉水的歌唱。有时,他望着那流动的泉水,愣愣地看上半天,然后就拉着陶叶的手往回跑。
一回到家,他来不及洗去满面尘土,就急忙展纸舐墨,想着那自上而下流动的泉水,自上而下地挥写起来。一幅草书写完,那字就如一泻千里的江河,笔势连续不断。
他的草书也开始突破父亲的笔势,要进入一种新的境界了。
陶叶对他的爱慕也进入了一种新的境界,当她与献之来到城外,投入大自然的怀抱时,就觉得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当她们搂抱在一起时,就觉得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这时,如果献之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她也会立即答应,哪怕充作他一时的玩物,将来被抛弃也心甘情愿,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她把自己献给了心爱的人。
陶叶盼望着这一天的到来。
然而,社会现实是无情的。残酷的现实比她预想的来得快。
王羲之给诸葛夫人来了一封书子,上面说他得到王敦的书子,王敦决定把皇帝的女儿新安公主嫁给献之,皇帝和皇后已经同意了。
皇帝和皇后怎能不同意呢?谢安的侄女谢道韫嫁给了王凝之,现在谢安掌握着北府军,作为北部的屏障,拱卫着建康。王敦现任丞相,掌握着东晋的朝政大权。军权、政权都握在王、谢两家之手,司马家族虽为皇室,却要依靠王、谢两家的支持,否则,皇帝不一定姓王还是姓谢呢!
婚事一定下来,王献之的官衔也随着上升,被任命为秘书丞了。
这两件喜事在府中一传开,府中上下喜气洋洋。
接着传来的消息使陶叶伤心透了。
新安公主传过话来,结婚时她要把几个宫女带过来,献之原来的婢女要辞退,爱干嘛干嘛去!
陶叶天天以泪洗面,她离开乌衣巷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王献之想不出留下陶叶的办法,只好安慰她说,婚后他慢慢做公主的工作,一定把她再接来。
陶叶只好回家等待了。
陶叶离开那天,王献之在一个白绸团扇上题了一首诗: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来迎接。
王献之把陶叶送到桃叶渡,把团扇递到她的手里。
陶叶读了一遍团扇上的诗,擦了擦泪,转身上了渡船。
从此,陶叶消失了,就象从地球上蒸发了一样。
从此,王献之在公主手下过着并不舒服的日子。他只好把心都用在练字上,他的“飞白”书长进很快。有人评论说象飞瀑流泉,也有人说象藕断丝连。
386年,42岁的王献之死了。临死的时候,他的怀里还抱着那块桃叶砚,有人说他是表示终生爱好书法,也有人说他临死也还想着和这块砚台有关的一个人。
桃叶复桃叶,桃花今又开。
婚姻自由日,问君何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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