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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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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 Winner 澳洲长风论坛总目录 -> 故事小说[600字内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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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红居

会员等级:1




加入时间: 2006/01/02
文章: 10

积分: 21


文章时间: 2006-3-14 周二, 上午9:06    标题: 傻贼 引用回复

俺并不傻,也不是天生的贼。听娘说,俺刚出生的时候,哭声如雷,直来直去,一副傻憨傻憨的样子。安静的时候,一对小眼睛提溜乱转,显得贼精。
于是,傻贼的名字就从俺娘开始叫开了。

今天,俺的运气真是他妈的背透了!本打算壮着胆子找一处背静的地方借一辆单车回家。心惊胆战加上开锁技术不熟练,还没把车锁撬开,就被一个大个子阿姨撞见了。没想到的是,她的动作猴快,边喊边追。跑出去大概还不到三百米,在众人的协助围追下,阿姨抓住了俺的汗衫。来不及顾及后果,俺慌乱中摔掉衬衫,一头扎进路旁的污水河。
事实证明,这是个愚蠢的选择。那瞬间,俺忘了自己是个旱鸭子!
说到这里,俺有必要向各位说明一下。刚才叙述的是两个小时以前发身在俺身上的事情。现在,俺已经死了两个小时了。俺的尸体正被几个警察从恶臭的河里往外拖,两个带铁钩子的竹竿穿透了俺的身体。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如果没有那次事故,以后的故事包括现在尴尬的死亡,可能也就不会发生了。

那是一次连续十几个小时的加班,把俺这副还没完全发育成男人的骨头架子累散胯了。俺一只手抓着脚手架,另一只手向上传送十几斤重的钢管。这就是俺的工作,在建桥工地上,像俺这样没有技术的新工人,只好从最基础的工种干起。
俺干的活计,就是把钢管传送到头顶上方负责组装脚手架的师傅手上。
天逐渐黑了起来,俺的左手也渐渐承受不了自己的体重了。想喊下面的工人慢一点传送钢管,俺太需要休息一会儿了。可是,还没来得及把这个想法说出来,左手就空了,身子随着一根钢管瞬间摔落在地。
庆幸的是,俺的身体快要接触地面时,被手里紧握着的铁管支撑了一下。就是这意外的缓冲力,把俺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
结果,除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划伤,最严重的伤,也就是右小腿骨折。
“傻贼命大!”带俺出来打工的工头乔老大这样评价俺。说真的,俺的命是够大的,从好几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来,居然没有丧命。
这也让乔老大一直阴沉着的长脸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笑容。

乔老大是俺的同族大伯。半年前,他回家操办儿子的婚事。俺娘亲自把家里喂养多年的一头大花猪赶到了乔老大家贺喜。借茬求乔老大把俺带到城里的建筑工地打工。
俺心里明白,不是娘心狠,也不是娘不疼俺。自打三年前爹被砸死在小煤窑里,家里的日子过得艰难。娘起早贪黑,靠在报废矿山上拣煤渣养活着我们兄妹三人。娘实在太辛苦了。俺是老大,理应替娘分担。所以,当娘头一天和俺商量,让俺随乔老大到进城打工的时候,俺二话没说就爽快地答应下来。
开始,乔老大很不情愿带俺出来。他嫌按岁数小。经过俺娘软磨硬泡,乔老大终于答应下来,带上未满十五岁的俺到距老家三百多里地的城里做建桥工人。
乔老大的施工队负责建造这座新兴城市里的第一架大型立交桥。因为在施工队里年龄最小,刚到施工队的日子里,乔老大并没有安排俺上工地干活。他让俺负责打扫施工队宿舍和食堂的卫生,这可能是施工队里最轻松的活了。俺不傻,知道这是乔老大的关照。但是,俺不想干这活。一是大家对乔老大给俺安排的活计有看法,尽管俺的工钱只是工地上一个普通小工的一半,这一点从大家的对我的疏远就可以看出来;二是想多挣点钱,俺想尽快替娘负担弟妹的一部分学费。要知道。在俺们乡下,孩子的学费可是一笔大的开销呢。
经过和乔老大的几次交涉,他勉强同意了俺上工地的请求。“丑话说头里,”乔老大耷拉着长脸。“刚上工地,都要从小工干起,累死人呢。傻小子,如果受不了那份罪,就告诉大伯,不要勉强了自己。”
俺现在很后悔,当初没理会乔老大的好意
刚到工地的第一天,俺就傻眼了。说实话,依俺的身体条件,是很难在工地上坚持下去的。先不说工地上的活有多累,就单凭每天几个小时加班,俺早晚累爬下不可。可俺还是凭着乡下孩子的一股倔强劲,一天天坚持着,一干就是半年。

如今的人们,好像都无事可做。只要周围有一点事情发生,就会招来大批观众。这会儿,河边看热闹的人群越聚越多。大家屏住呼吸,认真地注视着俺的尸体如死猪似地被警察七手八脚拉出了河面,仰面扔在河边的斜坡上。他们指手画脚,吵吵嚷嚷,相互交流着刚刚打听来的信息。一些距离尸体比较近的人探着脑袋,精精有味地欣赏着俺的窘态。俺的双腿交叉相互别着,胳膊上扬,脖子扭曲,头耷拉着,窝在胸前,这是一种很痛苦很难受的姿势。

英雄出场了。人群一阵喧闹,紧接着,是一片掌声和欢呼声。几个身着警服的人,簇拥着刚才把俺赶下河的那位大个子阿姨,大步流星地朝俺的尸体走过来。人群立即分开一条道路。
俺也急忙收回思绪,仔细打量起这位把俺逼上绝路的捉贼英雄。
阿姨与娘的年龄相仿,但比娘要强壮许多。一身运动装束,齐耳短发,身材高大,脸色红润,气宇轩昂。
这副俺心目中典型的英雄形象,再一次让俺感到了畏惧。
“阿姨,俺真的不是贼。俺是太想家了,想借一辆单车骑回家,看看娘。”
这一刻,阿姨好像听到了俺在说话。她把头低下来,盯着俺那张被污水泡浮肿了的脸,扭头朝带队的警察点点头,急忙起身跟着带队警察原路往回走,就像躲避一具感染过传染病的尸体。
俺在电视剧里看过,这应该是公安局的破案程序,目击者辨认尸体。确认这个尸体是不是她追赶过的偷车贼。
“呸呸呸——小小年纪就干这种勾当,真不知道父母是怎么教育的。”
阿姨一边走,一边回头,好像解气似的朝俺啐了几口唾沫。
人群开始骚动。
“是呀,这种人渣多余打捞上来,让他在河里喂鱼算了。”
“警察同志,一定要好好宣传这位擒贼女英雄啊!这年头,英雄越来越少了呀。”
是啊!英雄越来越少,可是小偷强盗却越来越多。俺现在不就是他们这些坏人里的一员吗!俺怎么有脸见俺娘啊。想到这里,一股寒气袭遍全身。

其实,俺现在除了有一丝丝的凉意,一点知觉也没有,更谈不上痛苦或者难受。最痛苦的是那段养伤的日子。三个多月的时间,俺总是想家,想娘。经常无缘无辜地,这种情绪会悄然进入身体里。好几次,俺品尝到了沿两腮流进嘴里的咸涩液体。要知道,爹死的时候,俺都没掉过一滴眼泪。
看到俺整天愁眉苦脸的样子,乔老大怕出事,商量着要把娘接来照顾俺。被俺一口拒绝了,俺知道乔老大是好意。可是,俺不想让娘为俺担心受累。
当俺的情绪越来越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伤也一天天好起来。俺也知道,不能任这种情绪在心中蔓延。然而,俺确实太想回家,太想娘了。
俺害怕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

进城的头一天晚上,娘拉着俺的手:儿啊!记住,你是男人,是男人就不要怕吃苦。无论多难,是娘的儿子你就给俺挺住。
俺知道。如果这个时候回去,会让娘失望的。可是,俺最终还是没有控制住思念的情绪。而且愈演愈烈,终于酿成大祸!
今天下午,翻来覆去睡不着午觉。养伤的这三个月,俺把这几个月缺的觉都睡了。好不容易熬到上工时间(自从俺出了事故,乔老大把下午的上班时间向后移了一个半小时。他要求工人们利用这一个半小时睡午觉),工棚里就剩下我一个人。自打可以下地以来,俺就把工棚里的杂活包了下来。乔老大也乐得让以前的杂工上工地干活,雨季就要到了,工程必须在雨季前交工。
今天,没有心情做事情。就想到人多的地方溜溜。俺认为太阳底下可以让俺的情绪得到缓解。人多的地方热度高,一定能让俺更充分地体会太阳的温暖感觉。

俺讨厌城里人,但又羡慕他们的生活,期望有一天也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人往高出走嘛。正如当时的情景,我被一群风风火火的城里人包裹着,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和平路上机械地蠕动,就像一窝四处觅食的蝼蚁。幸亏道路两旁宽大的店铺,不停地吸纳着一批批男男女女。依我看,这些店铺更像一头头张着血盆大口贪婪的巨兽,吞噬着同样贪婪的人们。橱窗内,琳琅满目的商品花里胡哨。可是,这些不是我的目标,我没钱消费。现在,我口袋里只有3元多钱,只够我晚上吃一碗拉面。
看出来了吧,天黑以前,我就没打算回宿舍。
刚进城那会儿,乔老大带我来过这里,他说不到和平路,就等于没有进城。他还说让我好好看看城里人是怎样生活的,他认为城里人过的才是生活,和城里人相比,俺们乡下人只能叫活着。
“傻小子,替你娘争口气。好好混,将来把你娘接到城里住,也让她过几天城里人过的生活。”我当时就想:凭什么,城里人就比我们乡下人高一等。
随着天色渐黑,逛街的人越来越多,一切都变成了灰色,空气弥漫着一股燥气。对了,这可能只是我的一种心情,我的想家情绪愈加浓烈了。
摸着口袋里的三块多钱,绞尽脑汁盘算着回家的方法。
不知不觉离开了和平路。这里好静啊!我真后悔没有早发现市中心还有这么安静的地方,或许,安静下来有利于平静我的焦躁情绪。
乡下人天生就信命,俺也不例外。自打可以像大人一样思考问题,俺就相信命运。俺一直认为,俺的命运就和俺的名字一样,具备了相反的两重性。
这会儿,是俺傻贼这名字里面的“傻”字占了上风。俺固执地想:今天一定要回家。
没有办法,所有的事情都像安排好了似的。窃车,被发现,逃跑,被围追,跳河,溺水,挣扎,生命沉没,灵魂逃脱……灵魂逃脱?逃脱的了吗?
俺是恶人,就在一刹那。俺成为恶人。恶人将下地狱。

三天后,俺将被火化。没有仪式,没有祭奠。俺娘因为羞愧,不会来认领我的骨灰。乔老大,对,乔老大会把我的骨灰洒到那条河里。不声不响,千万不要打扰快乐的人们。人们快乐地享受俺的死亡?人们会很快忘掉俺,这是唯一值得俺欣慰的事情。
人们只会记住那个大个子阿姨,“擒贼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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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四十岁
身体三十岁
思想二十岁
性情十岁
本事一岁

下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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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云

2008澳洲彩虹鹦十佳版主




加入时间: 2005/10/06
文章: 1598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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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6-3-14 周二, 上午10:09    标题: 引用回复

  读了红居这个故事,心里挺难受的,对于“傻贼”的悲惨遭遇,本人深感同情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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