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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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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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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9-1-05 周一, 上午9:08    标题: 版主监督机制 引用回复

版主监督机制

1. 社区管理员有权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2. 社区网友均有投诉的权力,版主接受全体社区成员的监督。

3. 社区开辟信箱和专版接受用户的投诉和对社区管理方面的建议。

4. 对网友投诉的内容:
i. 内容坚持真实准确
ii. 不要带有任何的人身攻击色彩、不涉及个人隐私、个人恩怨。
iii. 写明的投拆的对象,时间、地址、原由,如有证明人一并请出,证明事情的简单经过。
iv.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网友投诉被视为无效投拆,社区不做处理
v. 对在社区乱发公共消息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用户,社区有权在事先不通知本人的情况,暂封他的ID,并保留追究他本人的法律责任。

5. 弹劾程序:
i. 社区管理员针对弹劾案进行为期三天的调查,经核实属于严重失职者,马上进行处理;
ii. 若社区成员对管理员处理结果不满者,在有10名用户联名提出的情况下,可启动投票罢免版主;如投票结果为超过2/3的参与投票用户的同意,版主罢免才能够通过。
iii. 弹劾失败后,社区用户在一个月内不得对该版主再次提出弹劾。但管理员仍可根据版主失职情况,可予一定的惩罚。
iv. 弹劾成功后,立即解除该版主职务,取消其所有权限;被解职的版主在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版主。

6. 投票资格:
i. 凡是不满足下列条件的用户ID,视为无效投票:
1) 自注册日期开始,上站的时间不足50小时;
2) 注册时间不足一个月
3) 同一用户若有多个ID,只能使用其中一个ID进行投票;(否则该用户的所有投票均认为无效)
ii. 凡是不满足下列条件的投票,视为弹劾失败:
1) 参加投票的人数(指有效投票)少于20人;
2) 不赞成弹劾的人数大于1/3;

7. 定期开展版务审核,凡在审核中不符要求的版主将被撤换。

8. 设立监督、投诉机制,可通过短信或投诉转帖投诉,以不记名方式跟帖发布投诉,必须提供相关违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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