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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这个淫烂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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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y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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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8/02/1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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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时间: 2008-2-18 周一, 上午9:37    标题: [原创]这个淫烂的城市 引用回复

这个淫烂的城市
作者:黄面僵尸

  我被她挟着,一步一低头,五脏六腑翻江倒海。酒精剧烈地纠扯着我的思绪,整个身体就是一个酒缸,晃晃悠悠地,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将要去哪里。
  估算着前面一些日子的生活,我有太多装逼的行为,编织了太多的谎言。我害怕失去,害怕一个人面对世界,世界于我不过是清除内心的惶惑不安以及对待自身陋习的悲观情绪。我自上而下地打量着她,身旁的她很漂亮,不知是因为酒醉的原因还是她本身的漂亮,在她扶起我离开酒吧的一刹那,我就喜欢上了她。
  她把我扶到这个旅馆,走过那条饶来饶去的阶梯,我在昏黄的灯光下才明白了,其实我已经醉了。
  我和她的认识是不确定的,确定的只是在她扶我起身时我就喜欢上了她。不过本着天生具有的含蓄性格,一方面我愿意与她挽在一起,一方面我又伪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瘫软的双手不断摆动着,试图摔开她的手。我的意识很清楚,依照当时的状况我是根本没有力气独自站立的。
  我想起之前的酒局,一堆人闹闹嚷嚷杯盘狼籍的惨状,这才是我迷醉之后唯一肯定的事情。
  生活只是在征服我,我充当的是个被征服的角色,虽然我会装得很牛逼,似乎是我在征服某些人。我流连于男男女女之间,在灯红酒绿的中间旋转着自己的身体和头脑。
  我身边有个朋友叫老苗,基本上可以说他是个老实人,他是我的兄弟,是个山东人。我喜欢山东人,因为他们那股直来直往的性格。老苗学过摄影,习惯于用影象来记录生活。他想用最真实的方式将世界留在他的大脑里,他说这是他的理想。
  但我的观点是,理想当个球用。我也是有过理想的,与大多数人所说而言,理想与现实相遇的话,理想就是个屁。我的理想是娶妻生子,然后完了,就这样。
  酒桌上的老苗已经醉了,我此刻想起了我的理想,不再痛苦地去想刚才的混乱,我侧头看了看身边的女孩,忽然想不起她的名字了,或者我本来就不认识她。
  这是我最痛苦的事情,是叫莲声,小芳,还是什么。浪漫点,要不叫书林,青露。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究竟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这是我喝醉以后到旅馆的路上思考的问题。可是现在我审视着她长长的睫毛,还有微微张开的嘴唇,内心的原始冲动就冒了出来,我想吻她,然后之后再发生点什么事情。如今我的眼睛仿佛刚刚出生的婴儿的双眼,希望将眼前的事物看得清清楚楚。
  那是个充满性的世界,期待,渴求,疯狂。
  我想起她在酒桌上和我碰过杯,而且一杯干尽了杯中的东西,像一个饥渴的寡妇。
  我隐约记得我曾经和她在某个湖边散步的景象。这种景象经常出现在我的梦中,也出现在我的意淫中,所以我仍然不确定她是否与我认识,更深层的说是我喜欢的人。
  怀疑自己是最大的困境,哲学家常常要问这个问题,那个笛卡儿不是曾经说过“我思故我在”吗,我从开始的感觉到现在,一切还是真的吗,我问自己。我是否认识她,我是否喜欢她。
  认识和喜欢最直接的表达是一见钟情,但是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我发现我的身体已经在酒缸的海洋中逐渐沉没,仅存的一点意志力告诉我去想,甚至于最干烈的自酿白酒,高于70度的酒也没灌醉过我。今天为什么却醉了?
  今天为什么醉了,今天喝的只不过是一瓶82年的威士忌。洋酒比不上中国的老白干,前两年流行的那个老鼠喝醉了提着酒瓶子去打猫的故事可以证明。我打心眼里喜欢老白干。 老白干可以最好地诠释一种叫做装逼的行为。
  如果喝醉是因为眼前的这个女孩,可能性不大。男人一喝酒就高兴,一高兴就会装逼,一装逼就会摆出君子的姿态,假如为了女人而醉,那个人绝对是个伪君子。
  我的灵魂告诉我自己,伪君子与我信许有那么一点相似,不过他是伪装的君子,而我是伪装的牛逼人物。
  我其实是个没有过去的人,彻彻底底没有跌宕起伏的传奇经历,没有吸引人注意的故事。我从一个小镇出生,在小镇成长,再从小镇来到这个地方,按照我自己的话说,就是“从一个窝挪到了另一个窝”。
  我只不过是诺大城市中渺小的一个小人物而已,天天要遭受老板的白眼和责骂,因为即便抛除与生俱来的自以为是,我也认为我的文章是好文章,别人写的东西都是狗屁。
  我只是一个编辑,每天在文字中沉沉又浮浮,浮浮又沉沉。清晨太阳照常升起,傍晚月亮照常上树梢,我写的东西很多次成为铅字,看着印刷机印刷出的一本本带着自己真实内心的书籍,我当然十分激动。
  老苗往往会在这个时候打击我的自信,他说我所谓的措辞是他很多年前就用过了的,只不过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他的故事。所谓的措辞一直困饶着我,我无数次的搬弄是非机关算尽要套出老苗的过去,任我使出浑身解数,直到今天的酒局。
  老苗是个摄影师,成天背着比他手臂还长的长焦镜头相机满世界乱窜。有好多次。路边闲逛的漂亮妹妹市场里卖菜的农村大婶误以为他是在偷窥。而他,乐此不疲,将这种举动冠名为“行为艺术”。
  我与老苗最大的不同是他用图画我用文字,只不过他更多的把五彩斑斓的图画保存到他的移动硬盘中,我却只是把文字写进WORD之后就将其删除。
  怀旧的人从来不是只重视形式,怀旧的人更多的愿意把自己放到寂寞的世界中。老苗的世界很寂寞,我却生活在寂寞的世界中。
  我记得我在九眼桥的酒吧中遇到过一个女人,当时我喝得迷迷糊糊的,在舞池中狂乱的摆弄着我的躯体,放肆的大声笑着。
  在我对面这个女人一口气吞掉了半瓶伏特加,就跑过来靠着我的下体扭动她的屁股。在酒精和灯光的刺激下,我很自觉地并装腔作势地加了点一不小心的意思摸了摸她的屁股,她便敏感地抓住了我的手,转身与我搂在一起。
  在这一刻,我就怀疑起自己的一不小心。我转身走出酒吧,在就要走出酒吧的刹那间,我回眼望了望舞池中的男男女女,突然想到一个与舞池谐音的词语,“无耻”。
我感到羞愧不堪,那些男男女女竟然如同鬼魅般,他们狠狠地把我推向悬崖,直到我摔下去。我看得很清楚,站在最前面的,就是我一不小心摸了屁股的那个女人。
  我揉揉双眼,那女人的确站在我面前,只是手中多了一杯酒,并且一把将我拉回座位上。她说,“既然都已经摸了,一杯酒恐怕也过分。”我欣然允诺,又把一杯伏特加灌进肚子,随即有些不适,二话不说,跌跌撞撞往外就跑。
  每当我觉得自己快要喝醉的时候,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床,躺上去,幻想着种种场景然后疲倦的睡去。喝醉酒最幸福的结局无非如此。
  我清醒地以为,如果我再和女人喝上一杯,事态必定会如我一不小心的预料发展下去。事实是那个女人跟在我身后,把我推上了她的车。然后我就发现这个女人很熟悉,似乎我和她是一道来的酒吧。
  这是辆红色的马自达,只是我根本分不清这是拓拓车还是奔驰。在我俯身压到她身上的时候,我只知道,那是一张床。
  这个女人当然是我认识的,只是她并不是我熟悉的女人,她只不过是人生中追求我的众多女人中的一个。那晚不过是一场偶遇。她后来告诉我说,上天给了她机会,她当然会把握住,即便是酒醉之后的一点可能。
  我被她这种可能所欺骗,沦为了石榴裙下可怜的败类。我并不喜欢她。
  第二天晚上,我拉起老苗又去了九眼桥的酒吧。可惜这次没遇到那个女人,为了向老苗表达自己已经放下过去情感纠缠的决心,我当着他的面把第一个女朋友的照片全部撕毁。我说,从今天开始,我不再为她而守侯,因为我的誓言已经破灭。
  从那以后,我不明白人这种动物了。因为在上一个星期我还信誓旦旦的要守侯一辈子,可一个星期不到,我就与四个女人发生了关系。酒吧的女人只是第一个。
  老苗有一个婚纱影楼,他一个人独揽了从化妆到配搭到摄影的整个流程。他说其实摄影是很简单的事情,如果你认真去做很快就能达到专业的水平,就像生活。
  我从来没有认真对待过任何事情,在我编辑一篇稿子的时候,我会根据一段文字去揣测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是长得漂亮还是帅气。一般来说,我认为写字写得娟娟柔柔的作者定然长得不怎么样,因为她只有在外在形象不吸引人的情况下才会去注重内心,才会在所谓表现内心的字体上下工夫,真正的美女是不需要写字的,我在大学的时候就是我的美女女朋友的书童,包揽了所有书写工作。
  中国古代有句谚语叫“字如其人”,放到我这儿也不适用了,因为我根本很难收到一篇手写的稿件,大部分稿件都来源于邮箱,信息时代打消了我的念头,我想通过投稿找寻一个美女的想法一直没有得到实现。
  重要的是,我的工作也没有取得进展。工作如此,生活依然。
  老苗的婚纱影楼却常有美女出没,而且个个喜气洋洋,老苗说自己就是受了他们的影响,每天微笑待人。
  可是我认为,谁又能真切地了解他内心的荒芜,放眼的美人都不是自己的,一点希望都没有。我对他说女人结婚还可以离,他摇头说,他是个传统的人。老苗的传统有一半是骗人的。
  如果说按照老苗的标准是传统的话,那我根本无法定位我属于什么样的人。
  我向来以为假如这辈子没有找到喜欢的人,那我的处男之身就不会交给任何人。可惜自从酒吧女人事件之后,我的心理防线一次次被人的自然本性所突破,敌人在我的诺曼底登陆了一次又一次,敌军千万重,我想岿然不动也不行了。
  后来我逐渐清楚了横亘在我脚下的这块大地,这块大地之所以存在了数亿年,正因为有了两种人的繁衍生息,才让活力永远存在在他的身上。两种人就是男人和女人。因此,我索性纵任自己的生活一天天的持续下去,酒吧是我的家,女人的床就是我的床。
  那些时日,我去影楼的次数少了,老苗也不给我打电话。
  有天晚上,我和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床上纠缠着,那个女人突然推开我说,你很瘦。这句话片刻影响了我的心情,我爬起来,披上衣服,抽了一根烟,走了出去,再也没有理会那个女人的道歉。
  作为一个文人,做爱就像写文章,写文章就是要个冲动的理由,当年郭沫若写东西写到激动,风雷之夜跑到山上去,敞开胸膛贴近大地,无非是要听听大地的声音。我的心都没声音了,文章当然写不下去,做爱就没了趣味。
  我直接跑到老苗的影楼,敲开了他的大门。老苗睁着朦胧的双眼,穿着件花布睡衣,笑嘻嘻地依在门边,身体挡住了我的去路。他说,你小子,大半夜如何想到我这了。我推开他,骂了一句,你他妈少给我废话。
  从那天开始后连续一个星期,我努力地去回忆自己过的那段日子,然后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今天下午,老苗突然对我说,要带我去喝酒。虽然我的内心发了誓言,就是绝不再进酒吧半步,因为我知道,酒吧于我来说就意味着我糜烂的生活没有终结。可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老苗会带我去酒吧,我又问了他一句,他点点头,说,看你小子最近清醒多了,所以带你去玩玩,仅仅是玩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当然不会破坏观赏日落的情趣。誓言于我如同儿戏。
  我们和老苗的几个朋友一起来了。问题就在于此,我再次看了看身边女人的脸,似曾相识,又似曾不相识。
  那几个朋友中有没有这个女人,我不知道。虽然我的头脑在慢慢的清醒,可我仍不确信老苗今天晚上告诉我的事情。
  他说他是因为强奸罪被关了三年。前年刚刚被放出来,政府宽大处理,提前让他在监狱里学习了摄影技术。老苗还说,他强奸了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就在硕士生毕业前夕。老苗也说,兄弟,有的事是做不得的,做了就会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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