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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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10/17 文章: 1024 来自: 澳大利亚悉尼 积分: 1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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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自行管理出租物业是否算作生意?
很多投资者都是自己管理出租物业,那么您的这种管理能否被看成是一种生意呢?我们来看个例子。
一对夫妇联名(Joint Tenant)拥有3套投资物业,按照彼此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先生拥有70%产权,太太拥有30%。他们自己找租客、收房租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管理。尽管他们每周都为此付出了一定的时间,但是他们的收入主要来源还是自己的工作,因此他们的这种管理不能被看成是生意,税务利益必须平均分配。
他们的邻居拥有26套出租房,把每周绝大部份时间都花在管理租客以及必要的维修上,定期做房屋检查,所有的决定都是以最大化出租利润为出发点,并且所得租金是收入的绝大部份来源。那么,他们的管理就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生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是联权所有者(Joint Tenant),税务利益仍然可以按照产权份额来分配。 _________________ 澳洲专家——澳洲雪梨(澳大利亚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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