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啸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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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7/05/25 文章: 1155 来自: 安徽 积分: 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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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 我们还吃狗肉吗
如今,扬子鳄、藏羚羊、大熊猫、白鳍豚、丹顶鹤、金丝猴等野生动物,也都有了相应的代言人,国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正在增强。媒体上除偶尔见到一例两例偷猎,人和野生动物端的相安无事,闻之你不免窃喜。但走进城市的大街深巷,野味餐馆之招牌,仍不时撞目。若走进去,你会发现吃客之多,生意之火,令人咋舌。此刻你也许会由衷感慨,“保护”尚未成功,呼吁仍需努力。
在中国,虽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不像美国,在自家花园里剪花草,误伤一只松鼠,被邻里证实确实如此,仍被警察警告并罚款200美元。若换到中国,该是小事一桩,不足挂齿了。我们都知道中国人的“国吃”是很有名的,越是稀有动物越是吃得荣耀,吃得沾沾自喜。要想改变这种现状,我们自然会想到要重拳打击偷猎者,这无疑正确。可你仔细想想,若热衷于经营的老板和食客,毫发无损,会收到好效果么?这边众人想吃野味的目光都直了,涎水都垂三尺了,偷猎者能不蠢蠢而动,铤而走险吗?经营者又能不相机而谋,图利而为吗?这里颇有点心照不宣的意味。若只在“猎”这一头下手,想彻底斩断这根链条,怕会收效甚微吧。上海、广东能算是我国文明的大都市了,仅上海一年要吃蛇一千吨,广东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带上其他大城市,就可想而知了。不是有媒体报道四川彭县老鼠泛滥成灾,一年毁树四千亩;不是有统计说我们地球村每小时消失一种物种。只怕要不了多少年,地球只剩下人和机器人,那时人只能惟我独尊了。惟我独尊的日子,过下去该是多么寂寞。
我不知道国人吃野生动物的风气,是否源于吃家禽家畜。若考究起来,那似乎是一定的。普通人如此,文雅人不例外,甚至连朝廷大员也一例。据载清中堂大人李鸿章访英时,戈登夫人曾送李大人一只狗,李大人回国后竟将其烹食了,且写信给戈登夫人,说“狗肉鲜美,大快朵颐”。不想此狗原来是全英宠物赛冠军,为此戈登夫人十分气恼,投书《泰晤士报》,英伦哗然。以李大人之身份之文雅,按理说是不缺一顿美味的。根源是中国人有吃狗肉的习俗,戈登夫人赠狗,李大人也就顺理宰之,怡然食之,丝毫没有意识到失礼,丢了大清帝国的脸。
中国人吃狗肉的习俗由来已久,记得汉代刘邦手下武士樊哙就是屠狗出身,从那时算起,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无独有偶,韩国人也十分爱吃狗肉。据说汉城奥运会前,不少国家舆论对此加以批评,说狗是人类最重视的朋友,他们不愿意到“吃朋友”的国度观看奥运。于是韩国媒体在全民中展开讨论,认为屠狗不文明,应该以此为契机,摈弃屠狗之陋习。此后韩国狗肉馆纷纷关闭,狗肉退出宴席,退出菜谱。看来韩国国民为了奥运,忍痛割爱,堵了自己好吃的嘴。
中国人爱吃狗肉,这一点我是深知的。我所在的城市,从土菜馆到大宾馆,几乎都离不开狗肉锅,尤其到了冬季,吃狗肉之风更是盛行。不说味美肉嫩,单狗肉作暖驱寒,就让许多人青睐不已。我不知道北京人是否也有爱吃狗肉的嗜好,北京大小饭店宾馆里是否也有狗肉菜谱。推想一下,恐怕也大同小异。因为同是炎黄子孙,血脉里那点馋嘴的习性,遗传下来,即使有变异,也变异不到哪儿去。
倘若今天老调重谈,国人能像韩国市民一样,以奥运为重牺牲自己爱吃狗肉的嗜好,关闭狗肉馆吗?想到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尚且难逃被宰食的厄运,而狗根本不在保护之列,焉能好运?
承办奥运,我们苦盼多年,努力多年,总算成为现实了。但愿我们能不只把08奥运作为一种荣耀,而是以此为契机,摈弃更多陋习,给我们的灵魂来一次文明的洗礼。
二00七年四月七日夜于霞蔚居 _________________ 追求自然、质朴和个性的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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